长庆油田第五采油厂犁式扫雪机采购项目谈判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ZY20-XA107-TPWZ061
1.谈判条件
本项目已由长庆油田分公司第五采油厂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已落实,现对其进行谈判方式选商,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分包,共需1名供应商。
谈判方式:竞争性谈判(公开)
2.项目基本情况
2.1项目背景概况:
①项目概况:为加强和规范委托二级单位自购物资的采购管理工作,降低物资采购成本,提高物资采购管理水平,根据长油〔2018〕255号【关于印发《长庆油田分公司非招标选商管理办法》的要求以及资源市场状况,特制定本方案;
②项目范围:犁式扫雪机采购;
③项目数量:
序号 |
物资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最高限价(含税) |
产品执行标准 |
单价(元) |
金额(元) |
1 |
犁式扫雪机洁娃SSJ15.66 150kg 11kW 1m 2~5km/h |
台 |
18 |
18000.00 |
324000.00 |
GB7258-2017 |
|
合计:324000元(最高限价) |
2.2交货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
2.3交货地点:定边冯地坑采油五厂物流中心;
2.4质保期:验收后一年内;
2.5最高限价:32.4万元(含税13%到货价);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谈判;
3.2营业执照:服务商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在国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包含本项目相关内容;
3.3资质要求:供应商应为能源一号网入网供应商,准入类别包含物料组24990201。(附能源一号网准入类别截图,该物料组准入状态需为正常);
3.4业绩要求:服务商近两年(2018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本项目拟采购货物的销售业绩(业绩需附合同和对应的结算发票,发票提供网站查验截图,查验网站);
3.5财务要求:服务商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服务商应提供2019年度(若无2019年度审计报告则提供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状况表,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会计报表附注;
3.6信誉要求:服务商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为失信被执行人,未被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列为失信被执行人。(附以上两个网站的信息查询截图);
3.7服务商被采购人或其上级单位进行以下方式处理的,将否决其谈判响应文件:
3.7.1因评价不合格取消准入资格;
3.7.2暂停或取消选商资格;
3.7.3清退市场;
3.7.4其他等不能履约的处理情形。
4.谈判文件的获取于2020年3月27日9时00分至2020年4月1日17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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