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东车辆段电子尾表设备配件维修采购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电子尾表设备配件维修 项目资金来源为成本 ,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
包件号 |
服务名称 |
规格型号 |
单位 |
预估数量 |
服务期限 |
服务地点 |
技术要求 |
1 |
无线通信模块维修 |
TLZJ-01 |
块 |
4 |
|
新丰、宝鸡 |
1.乙方进行设备配件维修, 满足甲方生产使用需求,符合。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产品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修复,15个工作日将修复的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设备配件送修、回送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2.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设备配件维修质保期为12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内,乙方必须提供每天24小时技术支持,设备配件发生质量问题或故障时,乙方须在5日内无条件完成修理或更换;如更换全新配件的,其质保期重新计算。3.配件验收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维修项目、配件更换清单、故障排除方法等相关资料。4.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配件维修完毕,由甲方在现场进行测试验收,验收合格后,在维修验收单签字确认。发生异议在一周内书面提出,乙方需在5日内对存在问题完成整改。5.结算方式及期限:依据维修验收清单数量,每半年结算一次费用,甲方需在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总价95%的费用,另5%为质保金;质保期内未发生违约情况,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乙方需开具检修费用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
数传电台模块维修 |
TLZJ-01 |
块 |
1 |
|
新丰、宝鸡 |
变压器电源板维修 |
TLZJ-01 |
块 |
1 |
|
新丰、宝鸡 |
主控板维修 |
TLZJ-01 |
块 |
1 |
|
新丰、宝鸡 |
传感器板维修 |
TLZJ-01 |
块 |
12 |
|
新丰、宝鸡 |
传感器维修 |
TLZJ-01 |
块 |
20 |
|
新丰、宝鸡 |
充电柱维修 |
TLZJ-01 |
个 |
20 |
|
新丰、宝鸡 |
电源模块维修 |
TLZJ-01 |
个 |
22 |
|
新丰、宝鸡 |
电路板维修 |
TLZJ-01 |
个 |
24 |
|
新丰、宝鸡 |
充电芯片维修 |
TLZJ-01 |
个 |
20 |
|
新丰、宝鸡 |
2 |
接收板维修 |
TWB-10 |
个 |
1 |
|
新丰、宝鸡 |
1.乙方进行设备配件维修, 满足甲方生产使用需求,符合。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产品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修复,15个工作日将修复的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设备配件送修、回送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2.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设备配件维修质保期为12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内,乙方必须提供每天24小时技术支持,设备配件发生质量问题或故障时,乙方须在5日内无条件完成修理或更换;如更换全新配件的,其质保期重新计算。3.配件验收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维修项目、配件更换清单、故障排除方法等相关资料。4.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配件维修完毕,由甲方在现场进行测试验收,验收合格后,在维修验收单签字确认。发生异议在一周内书面提出,乙方需在5日内对存在问题完成整改。5.结算方式及期限:依据维修验收清单数量,每半年结算一次费用,甲方需在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总价95%的费用,另5%为质保金;质保期内未发生违约情况,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乙方需开具检修费用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
中继器维修 |
TWB-10 |
个 |
1 |
|
新丰、宝鸡 |
电子尾表维修 |
TWB-10 |
个 |
93 |
|
新丰、宝鸡 |
发送板维修 |
TWB-10 |
个 |
1 |
|
新丰、宝鸡 |
备注:1.本采购内容中预估数量为上期实际使用数量,不作为本期供应数量,实际供应数量以服务期内实际服务数量为准。
2.本次采购,供应商必须以包件为单位进行响应,所投包件内明细报价不得有空项,评标和合同授予也以包为单位。
3、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1)、供应商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供应商须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组织的设备主机的技术审查并提供证明材料。3.须提供2015年以来1份及以上的维修合同复印件.;
技术要求:1.乙方进行设备配件维修, 满足甲方生产使用需求,符合。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产品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修复,15个工作日将修复的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设备配件送修、回送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2.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设备配件维修质保期为12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内,乙方必须提供每天24小时技术支持,设备配件发生质量问题或故障时,乙方须在5日内无条件完成修理或更换;如更换全新配件的,其质保期重新计算。3.配件验收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维修项目、配件更换清单、故障排除方法等相关资料。4.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配件维修完毕,由甲方在现场进行测试验收,验收合格后,在维修验收单签字确认。发生异议在一周内书面提出,乙方需在5日内对存在问题完成整改。5.结算方式及期限:依据维修验收清单数量,每半年结算一次费用,甲方需在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总价95%的费用,另5%为质保金;质保期内未发生违约情况,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乙方需开具检修费用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2)、供应商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供应商须通过中国铁路总公司(原铁道部)或铁路局组织的设备主机的技术审查并提供证明材料。3.须提供2015年以来1份及以上的维修合同复印件.;
技术要求:1.乙方进行设备配件维修, 满足甲方生产使用需求,符合。乙方在接到甲方维修产品后,必须在7个工作日内修复,15个工作日将修复的产品送至甲方指定地点,设备配件送修、回送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负责。2.对质量负责的期限及条件:设备配件维修质保期为12个月,自验收合格之日算起。质保期内,乙方必须提供每天24小时技术支持,设备配件发生质量问题或故障时,乙方须在5日内无条件完成修理或更换;如更换全新配件的,其质保期重新计算。3.配件验收时,乙方须向甲方提供维修项目、配件更换清单、故障排除方法等相关资料。4.验收标准、方法和期限:配件维修完毕,由甲方在现场进行测试验收,验收合格后,在维修验收单签字确认。发生异议在一周内书面提出,乙方需在5日内对存在问题完成整改。5.结算方式及期限:依据维修验收清单数量,每半年结算一次费用,甲方需在收到发票之日起30日内通过银行转账方式一次性支付总价95%的费用,另5%为质保金;质保期内未发生违约情况,期满后一个月内一次性付清质保金。乙方需开具检修费用等额增值税专用发票。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3-26至2020年04月03日14:30(北京时间)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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