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静电泄放器等生产维修物资一批招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静电泄放器等生产维修物资一批招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ZY20-XA505-WZ260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第四采油厂静电泄放器等生产维修物资一批招标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四采油厂,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招标项目为第四采油厂静电泄放器等生产维修物资一批招标采购。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包,选定1家中标供应商。该项目预估采购总金额为60万元(包括货物本身价格、13%增值税、包装费、运杂费、保险费、相应检验费、配合安装调试和技术培训费、现场安装指导服务费、连接及相关辅件费用、伴随产品交运到货地点的所有费用、质保期内免费更换配件的费用),中标人承担实际结算金额少于预估金额的风险。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见招标公告附件1:货物需求一览表。
2.2 交货地点:陕西省靖边县第四采油厂生产区域内。
2.3 交货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2.4 招标结果有效期:本次招标为定商定价招标,中标结果有效期为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若中石油集团公司、长庆油田公司将此标段内物资调整为一级、二级集中采购物资,自油田公司集采结果下发之日起,被纳入集中采购物资则自动终止此次招标结果)。
2.5 价格有效期:自招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6月30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 2017年至今省级及以上人民政府或相关行政主管部门、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内部质量监督抽查和质量问题通报中(标的物)均未出现质量问题的供应商(复查合格的,可予以接受),投标人提供单独书面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或未承诺,否决投标。
3.3 按照《物资采购供应商违约失信行为处理实施细则(试行)》相关规定,存在违约失信行为并被暂停参与长庆油田物资招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此次投标。投标人应为未被中石油集团公司、长庆油田分公司或招标人限制准入、或列入黑名单的情况;投标人提供单独书面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或未承诺,否决投标。
3.4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包含本次标的物的有效业绩不少于1项,提供业绩合同关键页及对应的增值税发票扫描件,结算资料、合同、发票原件备查。
3.5 财务要求:经营状况良好,经第三方审计的2018年(或最新)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报表附注的扫描件。
3.6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违法记录、无严重质量事故;“未被“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gsxt.saic.gov.cn)”列入严重违法企业名单;不存在因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而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虽有查询记录但投标人已履行完毕的除外),提供网站查询截图,未提供否决投标;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提供无行贿犯罪承诺函,如果承诺不属实或未承诺,否决投标。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0年03月26日至 2020年03月30日报名;
4.2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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