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名称:漯河10KV张庄支线贾庄分支改造工程 |
二、采购项目编号:召采磋商采购-2020-20 |
三、项目预算金额:318449.55元 |
最高限价:318449.55元 |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元) |
包最高限价(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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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漯河10KV张庄支线贾庄分支改造工程 |
318449.55 |
318449.5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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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
项目执行支持中小微企业(含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政策,强制优化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等政府采购政策。 |
五、项目基本情况(包括数量、规格描述等) |
拆除原有高压线路606米,低压线路146米,15米杆塔10基,12米杆塔3基,柱上真空开关1台,高压隔离开关1组,避雷器1组,接地装置1套;新增高压线路630米,低压线路146米,电缆80米,12米高压杆塔13基,12米大弯矩杆塔3基,迁改12米低压杆塔4基,高压隔离开关1组,高压避雷器3组,接地装置3套。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工期要求:30日历天。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包括的全部内容。 |
六、供应商资格要求 |
1、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须具备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总承包三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其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3、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将对潜在投标人进行信用记录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查询网站:信用中国等网站}。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七、获取竞争性 磋商文件 |
1.时间:2020年03月26日 至 2020年04月0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