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填埋专库设计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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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填埋专库设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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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题:嵊州市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填埋专库设计
2.发包人:嵊州市城市建设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3.
4.项目名称:嵊州市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填埋专库设计
5.项目编号:A3303270430S001991
6.建设地点:嵊州市剡湖街道
7.经审核的发包价(即预算价):713000.00元
8.发包范围及内容嵊州市垃圾焚烧发电飞灰填埋专库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施工全过程及后续服务工作等
9.质量标准:初步设计概算造价无重大漏项、错项导致工程变更,满足施工图审图要求,施工图设计符合本建设项目现行国家规范、标准、强制性规定,无重大差错
10.工期: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15 日历日内完成初步设计; 3 日历日内根据专家意见完善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核通过后 15 日历日内完成施工图设计。
11.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或市政行业(环境卫生工程)专业甲级或环境工程设计专项资质(固体废物处理处置工程)甲级及以上资质 ;并在人员、技术、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执业资格或高级工程师(环保专业)及以上资格。拟派项目负责人均为投标企业在职职工的,以提供缴费期(开标前上个月)的投标人所属社保机构养老保险交纳清单或证明为准(缴纳单位和投标单位名称必须一致,除网上自助打印带验证码的《社会保险参保证明》外,须加盖社保缴费证明专用章)。 (2)省外企业需取得《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表》。 (3)企业和法定代表人及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记录(以 “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为准)。 (4)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没有被相关监管部门(行业主管部门、招投标监督部门)限制、清出嵊州市市场记录(具体时间以监管部门规定时限为准) (5)企业和法定代表人没有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最高人民法院“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查询为准)。如有特殊情况的,由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执行法院的有效依据。 (6)本次招标不接受(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2报名时间:2020年03月26日上午08:30到12:00,下午14:00到16:00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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