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度焚烧炉废底渣危险废物处置第三次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招标公告
  客服热线:010-6880 9590

2020年度焚烧炉废底渣危险废物处置第三次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3-24  浏览次数:2


2020年焚烧炉废底渣危险废物处置三次招标公告


2020年焚烧炉废底渣危险废物处置三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ORG160520200317-001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年焚烧炉废底渣危险废物处置三次 已批准,资金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背景概况:本项目为2020年大庆炼化公司生化焚烧炉装置将产生约400吨焚烧炉废底渣需合规处置的服务招标(实际处理量以实际计量为准)。服务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2服务内容:对已包装好的危险废物焚烧炉废底渣的现场清运服务,中标方提供运输车辆和装卸车服务并运输至处置现场规范处置,大庆炼化公司可提供叉车协助装车。
2.3服务标准:要符合《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服务方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黑龙江省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同意收集危险废物的文件(同时附环评文件及批复),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或之后;许可证或同意收集危险危废的文件核准经营类别应包括HW18,小类别包括772-003-18;许可证核准经营规模或黑龙江省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同意收集危险危废文件中允许接收量不小于1000吨/年;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具有收集、处置或利用资质。许可证中或收集文件中如果对经营规模或者经营类别有明确限定的,投标人必须持有发证机构出具的佐证材料,证明投标人可接收本项目的危险废物。
服务方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条件,现场服务符合大庆炼化公司安全环保的各项管理规定,运输车辆符合危险货物运输资质要求,处置过程产生的污染物或副产物需合规处置,务必确保处置全过程合规合法。服务期间确保车辆、人员及时到达现场,转移联单一车一单。
2.4服务地点:大庆炼化公司
2.5服务期: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
2.6安全要求:符合国家、行业及大庆炼化公司安全管理各项规定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需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及相关网站信息核实),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除国内大型生产加工集团及所属单位之外,同一法人代表或股东、高管(以评标当日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参与同一项目投标。
3.3. 申请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按国家法律经营,同时具备“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黑龙江省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同意收集危险废物的文件,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或之后;许可证或同意收集危险危废的文件核准经营类别应包括HW18,小类别包括772-003-18;许可证核准经营规模或黑龙江省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同意收集危险危废文件中允许接收量不小于1000吨/年;许可证核准经营规模或黑龙江省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同意收集危险危废文件中允许接收量不小于1000吨/年;许可证核准经营方式具有收集、处置或利用资质。许可证中或收集文件中如果对经营规模或者经营类别有明确限定的,投标人必须持有发证机构出具的佐证材料,证明投标人可接收本项目的危险废物。
要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或黑龙江省地方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颁发的同意收集危险废物的文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参股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存在管理关系的不同公司,都不得同时参与投标;
3.4.投标人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条件;黑龙江省内的企业,应提供投标人在“黑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上注册的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以及与投标人签订运输协议的企业在“黑龙江省固体废物环境管理信息系统”上注册的截图并加盖企业公章。黑龙江省外的企业应承诺具备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的所有条件,并承诺企业所在地的地方环保行政管理部门同意接收该危险废物。
3.5. 投标人自有运输车辆的提供使用的运输车辆危险货物运输资质《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满足危险货物运输要求(提供本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并且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投标人如果无运输车辆,必须提供与有危险货物运输资质单位签订协议(协议有效期到2020年12月31日或之后)、协议方公司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
3.6. 投标人需提供2018年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
3.7.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处于存续状态,未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人提供截屏)。截屏与评标当日查询不符时,以评标当日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系统查询为准。
3.8. 人员要求:投标人必须承诺人员确保在接到废物转移通知后一周内,保证废物随时产生随时清运出厂处置的条件,运输车辆的驾驶员必须具备道路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资质。
3.9机具要求:投标人必须承诺所有车辆《道路运输许可证》营业范围含危险货物运输;承诺使用货车运输危险废物时必须采取防渗漏措施。
3.10投标人具有以下项目业绩:不要求
3.1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2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本项目的危险废物HW18类废物的具体处置方式,处置的工艺流程,副产物(废渣、废水等)的去向。废渣、废水如果是委托第三方处置的,投标人必须提供与第三方的处置协议。
2)评标人将通过政府公开网站查询、电话确认等方式印证投标文件中部分内容的真实性。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投标者,请于 2020-03-24 08:00:00至  2020-03-30 8:00:00,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人民币,文件一经售出概不退款。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本项目需在全国招标信息网注册后才能进入投标流程,会员请点击这里 [登录]    如你还不是会员请 [注册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