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玛高速公路青铜峡至中卫段(中卫市沙坡头区境内)A9标段主线用地占用太阳能光伏电站迁移项目一标段、二标段招标公告
乌玛高速公路青铜峡至中卫段(中卫市沙坡头区境内)A9 标段主线用地占用太阳能光伏电站迁移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项目为:乌玛高速公路青铜峡至中卫段(中卫市沙坡头区境内)A9 标段主线用地占用太阳能光伏电站迁移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乌玛高速公路是中国 2013 年印发的《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 年)》中的乌海至玛沁高速公路的简称,编号为 G18₁₆ ,是 G18 荣乌高速公路的一条联络线。宁夏境内项目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宁夏自治区青铜峡至中卫公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757 号)、交通运输部以《关于宁夏自治区青铜峡至中卫公路初步设计的批复》(交公路函〔2017〕330 号)批准了项目建设,建设单位为: 宁夏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乌玛高速公路青铜峡至沙坡头段(中卫市沙坡头区境内)项目,A9 标段征地红线内涉及到 6 家企业,7 座光伏电站的征拆工作,该征地工作由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经中卫市沙坡头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于 2020 年 1 月 20 日第 1 号文件批准,该项目由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负责,采取招标方式确定本项目光伏电站迁 移工程施工单位。
本项目招标人:中卫市沙坡头区自然资源局。
本项目资金来源:乌玛高速公路青铜峡至中卫段建设征地补偿资金。
本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人现委托:宁夏恒信达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作为招标代理单位,对本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乌玛高速公路青铜峡至中卫段(中卫市沙坡头区境内)A9 标段主线用地占用太阳能光伏电站迁移项目。
工程项目地点: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市沙坡头区迎水桥镇。
主要工程内容:乌玛高速公路青铜峡至中卫段(中卫市沙坡头区境内)A9 标段主线用地占用太阳能光伏电站迁移项目施工。
本次工程施工工程范围:
1、乌玛高速 A9 标段征地红线范围内太阳能光伏电站迁移,包括但不限于:光伏组件及其支架损耗部分(设备、材料)的采购及所涉及需迁移部分光伏电站的迁移;配套电线电缆的采购、敷设;变(配)电设备、装置(光伏逆变器、箱式变压器及其他)的拆除、迁移(部分迁移涉及到此类设备的采购);变(配)电室、设备基础等土建工程; 迁入区内围栏及道路工程;迁入区内及延伸区域防风固沙工程;迁入区内消防管道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相关内容及其图纸)。
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 2 个标段:
一标段:本项目所涉及到的华能一、二、三期站太阳能光伏电站迁移工程施工。二标段:本项目所涉及到的佰明、庆阳、太科、金信、正泰太阳能光伏电站迁移工程施工。
特别说明:投标单位仅上述两个标段进行投标,仅允许中 1 个标段。2.6、评标办法:
2.7、工期要求,本工程计划工期:120 天,其中 A9 标段征地红线以内迁出工期为 40 天;光伏发电系统停电工期最长为 40 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二标段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单位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同时具备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以上资质及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并 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外地企业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质证书),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工程的项目 经理。
本项目不得参与投标单位
1、因违规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清除宁夏建筑市场以及限制在宁从事建筑资格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如有以上情况弄虚作假投标者,一经发现立即上报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据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凡被列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的企业禁止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报名、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投标人于 2020 年 3 月 19 日至 2020 年 3 月 26 日,每日 9:00 时至 18:00 时(北京时间,下同),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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