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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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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泗水30兆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施工监理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3-19  浏览次数:0


山东泗水30兆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山东泗水30兆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施工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3-2105)
项目所在地区:山东省济南市
1. 招标条件
本山东泗水30兆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山东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山东泗水30兆瓦生物质热电联产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山东省济宁市泗水县。
2.2 规模:新建1台130吨/小时高温高压生物质锅炉,1台30兆瓦高温高压抽凝式汽轮发电机组。
2.3 建设工期:预计2020年3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工程竣工投产。
2.4 监理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所有项目全部竣工且验收合格、达标投产、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资料移交结束后一个月且缺陷责任期满之日止。
2.5 工程质量标准:满足国家、行业和华能集团标准
2.6 招标范围:本工程从初步设计具备审查条件、施工准备开始到土建、安装、调试至工程所有项目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止的全过程监理,包括但不限于五通一平、接入系统、施工监理、调试监理、水土保持方案(含临时防护措施)实施监理。对工程承包人的施工质量、进度、施工安全、造价进行全方位、全过程控制,负责组织协调、合同管理、信息管理以及安全文明施工的监理,定期对承包人的各项工作进行检查。配合达标投产及创优、项目审计、专项验收、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监理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电力工程监理甲级资质或以上资质。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至今须至少承担过1项30兆瓦及以上生物质发电工程施工监理业绩(提供合同复印件,至少包括首页、反映合同内容页以及签字盖章页,否则按无效业绩处理)。
3.2.3总监理工程师及其他主要人员要求:项目经理(总监)应至少参加过2个类似工程及以上的监理服务业绩;具备国家级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且至少担任过一个类似工程的项目经理(总监)。
3.2.4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3月19日9时至2020年3月24日17时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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