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楼电梯更新改造(旧电梯更换新电梯)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楼电梯更新改造(旧电梯更换新电梯)采购项目项目招标公告
受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 委托 对 HZ20200001、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楼电梯更新改造(旧电梯更换新电梯)采购项目 组织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采购计划编号: 2020NCZ000482
2、项目编号: HZ20200001
3、项目名称: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楼电梯更新改造(旧电梯更换新电梯)采购项目
4、采购预算: 223.400000万元 本项目最高限价: 223.400000万元
5、采购内容及要求:
采购标段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 |
预算金额(元) |
备注 |
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楼电梯更新改造(旧电梯更换新电梯)采购项目 |
电梯 |
2 |
详见招标文件 |
11104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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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安厅办公楼电梯更新改造(旧电梯更换新电梯)采购项目 |
电梯 |
2 |
详见招标文件 |
11236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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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合计: |
4 |
预算合计: |
223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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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1、采购人优先购买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投标人应优先选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布的《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的标的物。供应商选投《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和《节能环保产品目录》内产品的,须自行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以《中国政府采购网》财政部最新发布的第 23 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库〔2018〕17 号)、第 21 期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财库〔2018〕19 号)为准。 2、为了鼓励和支持小微企业积极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主席令第 69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宁财(采)发【2014】1057 号)、《自治区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自治区财政厅财税支持小微企业做大做强意见的通知》(宁政办发【2015】102 号)等法律法规规定,本次招标欢迎小微企业投标,同等条件下优先从小微企业采购。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2) 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三证合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直接投标可不提供,但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4、投标人为电梯制造商的须具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 A级资质证书原件、质量监督部门签发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客梯、货梯安装及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投标人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须具有质量监督部门签发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客梯、货梯安装及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原件。 5、供应商需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信用记录(提供以上两个网站查询页面截图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10日内,页面中的处罚日期不允许设置起始时间); 6.投标人提供近一年连续3个月的依法纳税、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的缴纳记录证明。
8、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2020-03-19 09:00:00 至 2020-03-25 17:00: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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