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标段名称 |
资格要求 |
1. |
1-坑口电厂微油复合点火组件采购 |
1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1.3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
1.4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提供1份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封面、供货清单、签字页等)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2. |
2-坑口电厂给水泵空气水冷柜散热器集中采购 |
1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1.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1.4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
1.5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1.6投标人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
1.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持有生产厂家(国家认定的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或等同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2.2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提供2台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封面、数量、参数、签字页等)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3. |
3-电力分公司A、B厂石灰石采购 |
1基本资质要求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4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6具备有效的企业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质:
2.1具有石灰石生产能力或石灰石经销能力的经销商;
2.2投标方具有稳定的石灰石矿源并具有《采矿许可证》或有与有资质石灰石开采厂家签订至少一年以上正在执行的合同;
2.4在项目单位当地具备不低于2万吨的封闭储存场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投标方近3年至少有一个向火电厂连续供应石灰石1年以上的且运送量达5万吨石灰石颗粒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封面、参数、数量及签字页)及开具发票的扫描件。 |
4. |
4-电力分公司C厂石灰石采购 |
1基本资质要求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4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6具备有效的企业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质:
2.1具有石灰石生产能力或石灰石经销能力的经销商;
2.2投标方具有稳定的石灰石矿源并具有《采矿许可证》或有与有资质石灰石开采厂家签订至少一年以上正在执行的合同;
2.4在项目单位当地具备不低于2万吨的封闭储存场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投标方近3年至少有一个向火电厂连续供应石灰石1年以上且运送量达5万吨石灰石颗粒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封面、参数、数量及签字页)及开具发票的扫描件。的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封面、参数、数量及签字页)及开具发票的扫描件。 |
5. |
5-电力分公司9号机组B级检修项目 |
1基本资质要求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4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近1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所属项目不得存在人身死亡事故(以上级主管单位安全通报为准)。
1.5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格条件
2专项资格条件
2.1投标方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设备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安全许可证。
2.2近三年内,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2个300MW及以上汽轮机主机B级检修及以上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
6. |
6-电力分公司机械密封集中采购 |
1基本资质要求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4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生产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格要求
2.1具有机械密封生产能力的厂商;
2.2近三年内,投标人应具有与项目招标标的相类似的业绩,提供同类产品近二年销售业绩表(包括使用单位、使用年限、联系方式)和4份火电厂机械密封供货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无合同复印件将不予统计业绩。 |
7. |
7-坑口电厂石灰石颗粒采购 |
1基本资质要求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4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7具备有效的企业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质:
2.1具有石灰石生产能力或石灰石经销能力的经销商;
2.2投标方具有稳定的石灰石矿源并具有《采矿许可证》或有与有资质石灰石开采厂家签订至少一年以上正在执行的合同;
2.4在项目单位当地具备不低于2万吨的封闭储存场地,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5投标方近3年至少有一个向火电厂连续供应石灰石1年以上且运送量达5万吨石灰石颗粒的供货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封面、参数、数量及签字页)及开具发票的扫描件。的业绩,并提供合同扫描件(至少提供封面、参数、数量及签字页)及开具发票的扫描件。 |
8. |
8-坑口电厂金属方形膨胀节采购 |
1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1.3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
1.4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补偿器生产、制造或销售的经营范围。
2.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须具有生产厂家的代理授权证明文件。
2.3投标人须提供生产厂家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品种包含金属波纹膨胀节)。
2.4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提供2份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封面、数量、参数、签字页等)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9. |
9-坑口电厂石灰石粉采购 |
1基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4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6具备有效的企业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有石灰石销售或石灰石粉销售的经营范围。
2.2投标人近2年应具有火电厂至少年运送量达2000吨石灰石粉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封面、数量、参数、签字页等)或用户证明的复印件,以证明投标人满足业绩要求。 |
10. |
10-电力分公司中速磨煤机配件采购 |
1基本资质要求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4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生产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格要求
2.1具有中速磨配件生产能力的生产商;2.2近三年内,投标人应提供同类产品近二年销售业绩表(包括使用单位、使用年限、联系方式)和2份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无合同复印件将不予统计业绩。 |
11. |
11-电力分公司9号机组B级检修(低压缸、主调速汽门及轴瓦检修)项目 |
1基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4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近1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所属项目不得存在人身死亡事故(以上级主管单位安全通报为准)。
1.5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格条件
2.1投标方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机电设备安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安全许可证。
2.2近三年内,投标人应提供不少于2个300MW及以上汽轮机主机B级检修及以上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
12. |
12-电力分公司9号机组煤粉监测锅炉燃烧优化改造项目 |
1基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4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生产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格条件
2.1投标方提供的设备必须为原装进口的微波原理直接测量设备,投标时必须提供品牌授权书,供货时必须提供原产地证明。
2.2近3年内,投标人应具有2台及以上机组与本项目招标业务相同或相类似的业绩,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不少于2个业绩的合同复印件(包括合同封面、工程范围、设备参数等)、用户使用证明等文件。
2.3总包方或分包方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
13. |
13-电力分公司设备金属检验项目 |
1基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4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生产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格条件
2.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具有金属焊接无损检测服务相关内容,且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核准证(含有TOFD)及无损检测机构A级资质;
2.2近三年内,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招标业务相同的业绩,并提供不少于3个业绩合同(300MW及以上机组的维护或A级检修金属检验业绩)复印件。
2.3.投标人应具有省级环境保护厅颁发的辐射安全许可证(含使用Ⅱ类放射源和Ⅱ类放射装置);
2.4检验检测人员需持有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部门或电力行业压力容器安全监督管委会颁发的特种设备检测人员无损检测Ⅱ级、理化检验Ⅱ级及以上证件;
2.5具有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的实验室认可证书(CNAS)。 |
14. |
14-电力分公司国产阀门采购 |
1基本资质要求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4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格要求
2.1投标人是阀门生产制造商或阀门生产制造商的区域代理商;
2.2投标人应具有近2年内3个及以上阀门销售的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
15. |
15-电力分公司钢材采购项目 |
1基本资质要求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4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钢材生产或经销的营业范围;
2.2近三年内,投标人应具有钢材销售业绩,并提供近三年销售业绩表(包括使用单位、使用年限、联系方式)和4份合同复印件等证明材料,无合同复印件将不予统计业绩。 |
16. |
16-坑口电厂西博思电动执行器板件集中采购 |
1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1.3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
1.4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1.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德国“西博思”品牌代理授权书。
2.2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提供1份西博思电动执行器的国内供货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封面、数量、参数、签字页等)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17. |
17-坑口电厂磨煤机耐磨件升级改造备件采购 |
1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1.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1.4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
1.5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1.6投标人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
1.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格要求
2.1本次招标的产品为进口品牌,投标人须提供所代理产品的授权书。
2.2投标方需提供近五年内至少2份300MW级及以上机组磨煤机进口金属陶瓷复合材料磨辊套、衬瓦等设备供货业绩及用户使用证明。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含封面、供货范围、设备参数、签字页等)。否则,视其投标文件无效。 |
18. |
18-电力分公司9号锅炉屏式过热器管排、末级过热器管排部分更换(施工)项目 |
1基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4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近1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所属项目不得存在人身死亡事故(以上级主管单位安全通报为准)。
1.5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格条件
2.1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或机电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2.2近三年内,具有350MW及以上超临界机组锅炉受热面安装或检修的业绩,并提供不少于3业绩合同(封面、机组容量、检修范围、签字页等,以证明满足业绩要求)。 |
19. |
19-电力分公司8号锅炉脱硝装置更换第一、二层催化剂 |
1基本资质要求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4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生产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应具有火电厂脱硝催化剂生产、销售的相关营业范围;
2.2投标人应在近5年内,具有至少2台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脱硝耐砷催化剂应用,且已投运的业绩,提供合同影印件(提供业主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并提供验收报告或性能试验报告等证明材料。
2.3投标方或其分包的施工单位具有电力施工承包或机电安装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投标文件中包括安全许可证一并提供)。 |
20. |
20-坑口电厂气力输灰系统全年备件采购 |
1基本资格要求
1.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1.2投标人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
1.3投标人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及破产状态。
1.4投标人最近三年内没有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投标人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在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供应商合同执行/招投标行为不良记录信息采集表》无不良记录;
1.5投标人与招标人不存在现实的或潜在的利益冲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在同一标段投标。
1.6投标人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1.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事项;
1.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格要求
2.1投标人近三年内至少提供2份300MW及以上火电机组同类产品的供货业绩。投标人须随投标文件同时提供相关合同(封面、数量、参数、签字页等)的复印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
21. |
21-电力分公司风扇磨煤机配件采购 |
1基本资质要求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4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同一个设备生产商不得同时委托两家(含)以上投标商参与本项目投标;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格要求
2.1具有磨煤机配件生产能力的生产商;2.2投标人应具有近三年内2个及以上风扇磨煤机配件生产销售的业绩,并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
22. |
22-电力分公司8号锅炉末级再热器管排局部更换(施工)项目 |
1基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4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近1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所属项目不得存在人身死亡事故(以上级主管单位安全通报为准)。
1.5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具有电力工程总承包承包二级及以上或机电设备安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
2.2近三年内,投标人应具有火电机组受热面管排(管组)更换业绩并提供不少于2个,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提供合同项目单位联系方式及合同主要内容以证明业绩有效)。 |
23. |
23-电力分公司9号锅炉预热器密封改造项目 |
1基本资质要求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4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
1.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6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格要求
2.1本项目的空气预热器密封须原装进口产品,且投标方必须提供该进口品牌针对本项目的代理授权,并提供授权书复印件或扫描件作为证明材料。
2.2需提供2个及以上不低于300MW容量机组的进口密封片使用品牌业绩,投标文件中提供合同复印件,无合同复印件视为无效业绩。
2.3投标方或其分包的施工单位具有电力施工承包或机电安装工程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需提供安全许可证)。 |
24. |
24-电力分公司7、8号锅炉石子煤清理及排渣项目 |
1基本资格要求
1.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法人资格;
1.2经营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1.3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重大安全事故,或在近3年内不得存在两次较大安全事故,或在近1年内不得存在较大安全事故;近1年内在国家电投集团公司所属项目不得存在人身死亡事故(以上级主管部门通报为准)。
1.4在近三年内不存在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因自身的原因而使任何合同被解除的情形;
1.5具有圆满履行合同的能力,不得进行转包或分包;
1.6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本项目同时投标。
1.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专项资格条件
2.1投标人应具有运行服务、装卸搬运类服务营业范围;
2.2近三年内,投标人应具有与本项目招标业务相似的业绩,并提供不少于2个火电厂排渣或石子煤排放业绩合同复印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