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车辆段开行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设备动车组管理系统第十七批)招标公告
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长春车辆段开行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设备动车组管理系统第十七批)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招标编号:ZTSYJSZ2020-0008)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长春车辆段开行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设备动车组管理系统(第十七批),采购人为中国铁路沈阳局集团有限公司吉林工程建设指挥部,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集团公司更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长春车辆段开行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设备动车组悬轮装置(第十六批),进行公开招标采购,请符合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踊跃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长春车辆段160动车集中电动车组施工现场
2.2项目概况:该项目依据经批复的集团公司计划统计处《沈阳局集团公司关于长春车辆段开行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配套设施改造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沈铁计函〔2018〕392号)、集团公司概预算审查所《关于长春车辆段开行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配套设施改造工程施工图审查意见》(概算房函〔2018〕222号)、集团公司计划统计处《沈阳局集团公司关于长春车辆段开行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电动车组配套设施改造工程调整建设内容的批复》(沈铁计函〔2019〕350号)。
2.3招标内容:A01:动车组管理系统。具体物资种类、数量、交货地点、时间详见公开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生产厂;
2.投标人注册资金不少于2000万元;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附2017年和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4.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投标人须具备国铁集团时速160公里动力集中动车组基础履历数据接入及自动更新能力;
6.投标人须通过ISO9000质量体系认证;
7.投标人须具备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8.投标人须获得信息系统集成及服务资质(贰级或以上);
9.投标人须获得ITSS信息技术服务运行维护标准(贰级或以上)、CMMI-DEV(level 3级或以上)认证;
10.投标人及生产商未因为弄虚作假或者质量问题被国铁集团(原中国铁路总公司)或者铁路局集团公司禁止投标或者暂停使用;
11.不接受“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投标主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
1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本项目接受网上报名的起始时间为2020年3月17日08:00时,截止时间为2020年3月24日16:00时(北京时间、除节假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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