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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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奉贤区再生能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河水净化系统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采购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3-18  浏览次数:1


奉贤区再生能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河水净化系统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奉贤区再生能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河水净化系统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采购项目公告
(招标编号: 0747-2060SCCSHN30)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上海市奉贤区
一、招标条件
本奉贤区再生能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河水净化系统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采购,已由项
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金额为: 120.000000 (万元)
招标人为上海维皓再生能源有限公司。本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在项目现场交货(即奉贤项目工地指定地点:.上海市奉贤区柘林镇楚华地块)
,交货期为合同签订后2个月内,具体交货时间以招标人书面通知为准投标方必须满足招标
人的交货期。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奉贤区再生能源综合利用中心项目河水净化系统设备供货及伴随服务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并有能力提供招标货物和服务的投标人从招标
机构直接获得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后,均可投标。
2)投标 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
3)投标人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招标人为采购本次招标的货物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
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
4) 投标人须符合如下条件:
(1)投标人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以营业执照为准) ;
(2)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有2个类似项目供货业绩,
以供货合同为准( 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投标时提供原件) ;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无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涂改、伪造、租用或借用资质证书参与市场活动、以及串通投
标、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
6)
无资质申报的不良行为、无资质证书使用的不良行为。
7)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专业技术能力,三年内没有重大的违法记录。
8)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
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 2020年03 月17日09时00分-2020年03月24日16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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