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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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登封市市民文化中心人防工程配套设施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3-18  浏览次数:0


登封市市民文化中心人防工程配套设施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登工招202003008)

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

一、招标条件

登封市市民文化中心人防工程配套设施工程(招标项目编号:登工招202003008),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招标人为登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2.1 项目建设地点:登封市。2.2 项目概况:登封市市民文化中心项目三防系统、室外广场亮化工程、高低压配电柜及其他配套工程。2.3 资金来源:财政资金。2.4 质量要求:合格。2.5 工期要求:一标段:6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二标段:15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标段:30日历天(自合同签订之日起)。2.6 计划投资:7468891.17元。2.7 招标控制价:一标段:6023376.18元二标段:255502.13元三标段:1190012.86元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标段3 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一标段;002 二标段;003 三标段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一标段;002 二标段;003 三标段:


3.1 投标人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2 一标段:
(1) 投标人须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员工且无在建工程,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二标段:
拟派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员工且无在建工程,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三标段:
(1) 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 项目经理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为本单位员工且无在建工程,并具有劳动合同和本单位缴纳的养老保险证明。
3.3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开标当天根据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通过“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投标人信用记录,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单位将被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后,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再作为评标依据。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的依据。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将同采购文件等资料一同归档保存。
3.4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单位,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同一标段只能有一家参加投标。
3.5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方式参与。
注: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单位应对自身资格及所提供的资料真实性、合规性负责,开标前相关单位和个人不对投标人的资格做最终认定,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单位的投标将按废标处理。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2020年03月17日00时00分00秒---2020年03月23日23时59分00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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