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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雅县南岸社区公共租赁住房四期一批工程配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3-17  浏览次数:0


洪雅县南岸社区公共租赁住房四期第一批工程配招标公告

洪雅县“南岸社区”公共租赁住房四期第一批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项目名称)施工标段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洪雅县“南岸社区”公共租赁住房四期第一批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 已由洪雅县发展和改革局 以洪发改【2014】53号、洪发改【2019】185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争取上级补助和县财政配套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洪雅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项目审批部门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洪发改【2014】53号、洪发改【2019】185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招标人选择(本招标项目在省发展改革委指定比选网站上的项目编号为 / )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重庆大正建设工程经济技术有限公司 。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 县机械化工产业园区。

2.2 建设规模: 配套道路两条约330米、车位约120个、绿化、给排水、电力、监控、门卫室等附属基础设施,底层框架商业用房的隔墙及门窗工程等。

2.3 总投资: 1200万元。

2.4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和相应工程量清单所表达的全部内容(工程量清单与施工图不一致时,以工程量清单为准)。

2.5 计划工期: 180日历天。

2.6 工程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质量验收标准, 满足设计要求达到合格。

2.7 资金来源: 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历年结余的上级补助保障性安居工程资金。

2.8 标段划分: 1个标段,具体划分为: 施工1个标段

2.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10 本次招标采用电子招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 招标要求:

施工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近3年具有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投标,但可以中标的合同数量不超过 1 个标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16日 09:00至 2020年3月20日 23:59(北京时间,下同)获取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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