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供热系统管网优化服务标段招标公告
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供热系统管网优化服务标段招标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宁夏回族自治区银川市
一、招标条件
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相关项目大温差热泵机组维护保养、供热系统管网优化服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自筹;招标人为宁夏华电供热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规模和招标范围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 2个标段,具体为: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标书售价(元) |
CHDTDZ041/19-QT-0602 |
供热有限公司供热系统管网优化服务标段 |
根据自营区域内现有中心站配置及分布情况,对供热三四级管网系统现状进行摸底排查、分析诊断问题,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对实施的改造项目进行可研与施工图设计,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撑,确保方案实施后系统各项经济指标达标,满足技术规范要求,提升供热质量。工作范围包括:自营区域内供热面积1911.06万㎡、2020年新增供热面积180万㎡、2020年规划供热面积632万㎡。具体要求见技术规范书。 |
200 |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供热有限公司供热系统管网优化服务标段】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投标人具有市政行业热力工程设计甲级或市政行业设计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开标截止日前5年内,投标人须具有至少1个供热项目设计投运业绩(供热面积不少于1000万㎡),并提供设计合同等相关证明资料(以投运时间为准);
所有投标业绩均应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
(1)合同主要信息:合同封面,合同签章页,合同范围页或清单页或主要技术要求(参数)页。
(2)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用户提供的投运证明或第三方出具的性能试验报告或质量验收报告等。以上证明性材料均需能证明投运或完工时间,并提供有效的用户联系方式(联系人、职务、座机、手机等)。
凡未按上述要求提供合同主要信息、加盖用户签章的投运或完工证明性材料的业绩均被视为无效业绩。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投标人不得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6.投标人不得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评标期间尚未解除的);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公告时间:2020-03-16 10:40到2020-03-20 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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