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度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液氮框架协议招标()液氮招标公告
受中国石化上海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委托,对2020年度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液氮框架协议招标(公开)所需液氮进行公开招标。框架协议招标执行企业范围:具体执行企业: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今发布公告,请符合条件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1.招标编号:WZ20200407-0801-1784-B1
2.项目内容:2020年度中原油田普光分公司液氮框架协议招标(公开)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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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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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高纯液氮99.99% 液态 散装 |
5000.00 |
吨 |
包1-液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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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21年3月31日、四川省达州市普光气田普光区域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若标的物属于危险化学品,投标商需提供有效的危化品运输资质;若投标商委托第三方物流运输,需提供有效的运输合作协议,并提供第三方物流商的危化品运输资质。 2.标的物属于《危险化学品目录》范围内的危险化学品,中间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生产商需提供有效的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依法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危化品生产企业在其注册地范围内销售本企业生产的危险化学品,不需要再提供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 3.供应商在川渝西南地区有同类物资的供货业绩,出具近两年相关合同和发票或使用证明作为证明资料(使用证明须备注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4.投标人须书面承诺无条件接受使用单位现场生产倒运要求,自行配备15-20方罐车倒运车辆、有作业资质人员、配套工具,倒运地点考虑环保要求后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20年3月17日8:00时至2020年3月24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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