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人民政府机关张家窝镇公交首末站315KVA箱式站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人民政府机关张家窝镇公交首末站315KVA箱式站工程(项目编号:MDGP-2020-B105)竞争性磋商公告
受天津市西青区张家窝镇人民政府机关委托,将以竞争性磋商方式,对张家窝镇公交首末站315KVA箱式站工程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响应。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张家窝镇公交首末站315KVA箱式站工程
2.项目编号:MDGP-2020-B105
二、项目内容(包括主要标的名称、数量、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并注明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参与。)
1.项目内容: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
包号 |
采购目录 |
简要技术要求 |
预算(万元) |
第1包 |
其他电力系统安装 |
本工程为张家窝镇公交首末站315kVA箱式站工程,主要为1座315kVA箱式站、配管、电缆等内容。 |
41.4902 |
三、项目预算
41.4902万元
四、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及微型企业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强制、优先采购节能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优先采购环境标记产品明细:按照现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明细: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应明确符合资格要求须提供的具体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扫描件(加盖公章)。2.供应商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财务状况相关材料:A.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2019年出具的)2018年度完整财务报告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B.磋商截止时间前1个月以内由供应商基本账户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扫描件加盖供应商公章。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3.供应商应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2020年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加盖公章);依法免税或者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关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税务机关出具)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加盖公章)。4.磋商截止日前3年供应商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二)施工资质: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证书的扫描件加盖公章。(三)供应商须提供有效期内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扫描件加盖公章。(四)供应商须提供一名正项目经理,具有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机电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证书,提供相关证书原件扫描件(加盖公章),并提供正项目经理任命书。(五)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盖法人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六)供应商须在注册并成为合格供应商,提供网页截屏作为证明材料并加盖供应商公章。(七)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参与磋商。(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提供非联合体磋商声明函。(九)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及微型企业采购,非中小微企业参与磋商将被拒绝,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注: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的扫描件必须清晰可辨,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否则不予认可。供应商资格要求(实质性要求)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原件备查。
六、获取磋商文件时间
1.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2020-03-13到2020-03-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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