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延高铁新延安隧道站前工程XYZQ-12标段项目经理部主要工程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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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延高铁新延安隧道站前工程XYZQ-12标段项目经理部主要工程物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3-16  浏览次数:1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延高铁新延安隧道站前工程XYZQ-12标段项目经理部主要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西延高铁新延安隧道站前工程XYZQ-12标段项目经理部
主要工程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SDWZ-2020-005

1. 招标条件

新建西安至延安铁路已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西成铁路客运专线陕西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
本标段为西延铁路XYZQ-12标段,由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负责施工承建,为满足项目施工所需,由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物资分公司作为招标实施单位,负责本项目主要物资公开招标工作。

2. 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新建西安至延安高铁位于陕西关中及陕北地区,线路在西安枢纽自西安东站北端引出,向北经西安市灞桥区、临潼区、高陵区,咸阳市三原县,渭南市富平县,铜川市耀州区、王益区、印台区、宜君县,延安市黄陵县、洛川县、富县、甘泉县和宝塔区,引入既有包西线延安站。西延高铁正线全长287.059公里,新建线路长度281.967公里。
本标段为先期开工段,新延安隧道位于甘泉至延安市宝塔区之间,起讫里程DK273+756~DK289+756,全长16.0km,隧道最大埋深约250m,最小埋深约13m,设计为单洞双线隧道。
本标段土建工程开工日期为2020年1月1日,竣工日期为2024年6月30日,总工期54个月(含整体道床施工)。
2.2招标内容
具体招标内容及包件划分详见公告附表一。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资格:
3.2.1建材(建筑钢筋)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生产商在原铁道部公布的合格生产商名录内(详见附件二);代理商必须在原铁道部公布的合格生产商目录内选择生产商,允许代理商可以代理多个厂家进行投标;代理商需提供与钢厂合作的相关证明文件(钢厂授权或与钢厂签订的供货合同等证明材料)。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省部级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18年1月1日以来螺纹钢、高线、盘螺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各一份。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2019年期间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良好的履约证明)。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货商,不接受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国家规定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的对象,不接受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的供货商。
3.2.2型材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2亿元人民币, 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投标人需对投标产品质量出具书面承诺。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2019年期间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良好的履约证明)。生产商投标不受业绩限制。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货商,不接受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国家规定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的对象,不接受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的供货商。
3.2.3水泥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有效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不接受粉磨站产品投标,不接受同时拥有立窑和旋窑生产线生产厂的产品。
(3)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拥有新型干法旋窑水泥生产线,年产100万吨及以上的生产能力,提供主管部门核发的生产能力证明文件,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生产厂注册资金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 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3000万元人民币,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铁路验收标准,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省部级以上检验机构出具的2018年1月1日以来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2019年期间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良好的履约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货商,不接受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国家规定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的对象,不接受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的供货商。
(8)其他要求:代理商须具有满足投标产品资格要求的生产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唯一授权函,生产厂不得与其所授权的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以集团公司名义投标的水泥企业,必须注明所投包件相应提供产品的直接生产厂名称和地址,供货业绩需提供该生产厂的供货业绩。未经招标人允许,代理商不得私自更换代理的生产厂产品。
3.2.4粉煤灰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年生产能力不低于 10 万吨,能生产 I、II 级粉煤灰,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生产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铁路验收标准,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2018年1月1日以来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2018-2019年期间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良好的履约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货商,不接受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国家规定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的对象,不接受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的供货商。
(8)其他要求:代理商需提供由电厂或其合法的粉煤灰生产经销商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授权函由电厂出具的,代理商需提供电厂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的授权函原件;授权函由经销商出具的,代理商需同时提供合法经销商与电厂的合同或协议复印件),且注明粉煤灰来源;不接受电厂原厂风选以外二次加工生产的粉煤灰,未经招标人同意,代理商不得更换代理的生产厂产品。
3.2.5外加剂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和环保批复;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3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验收标准;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铁路验收标准,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2018年1月1日以来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聚羧酸减水剂生产厂具有有效的CRCC铁路产品认证证书。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2019年期间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真实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供货合同复印件、良好的履约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货商,不接受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国家规定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的对象,不接受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的供货商。
3.2.6预埋槽道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或代理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4)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铁路验收标准,提供投标产品生产厂2018年1月1日以来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5)供货业绩:生产商须出具近两年(2018-2019年)投标物资在高速铁路或客运专线(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建设项目中隧道内接触网预埋槽道供货业绩达到1万延长米及以上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良好的履约证明),且须提供开通运营一年以上的高速铁路或客运专线(设计时速250km/h及以上)业绩证明材料(须附证明扫描件),无不良使用记录或通报等。代理商代理的生产厂家必须满足以上要求;
(6)槽道必须与螺栓配套使用。R152/34型槽道必须与螺栓,LM20x120.配套的T型螺栓及螺母采用1级热浸,厚度不小于50微米。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不接收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货商,不接受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供货商,不属于国家规定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的对象。
(8)其他要求:生产厂不得与代理商共同参与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须提供生产厂出具的授权书、营业执照复印件、生产许可证复印件、ISO9000系列质量证书复印件、检验报告复印件等应由生产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均须加盖生产商公章,否则视为无效。
3.2.7土工布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验收标准,生产商需具备年生产量50万平方米以上的生产能力;具备跨地域供应的能力。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2019年期间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良好的履约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货商,不接受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国家规定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的对象,不接受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的供货商。
3.2.8盲管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验收标准,生产商需具备年生产量50万米以上的生产能力;具备跨地域供应的能力。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2019年期间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良好的履约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货商,不接受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国家规定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的对象,不接受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的供货商。
3.2.9中空锚杆投标人资格要求
(1)营业范围要求: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供应经验、符合招标物资生产经营范围的生产商。
(2)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的生产工艺、装备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政策的相关规定;
(3)生产能力要求:剩余生产能力满足招标物资需求的生产供应,具备投标物资所有必备的生产设备和检测能力,确保正在执行合同及若中标后能充足供应;
(4)财务能力要求: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且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够开具正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13%),投标人注册资金达到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近两年(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及报表。
(5)质量保证能力要求:已获得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产品符合国家现行及行业验收标准,生产商需具备年生产量50万米以上的生产能力;投标人须提供2018年1月1日以来省部级及以上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合格的检测报告。
(6)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提供2018-2019年期间的铁路、公路或市政等国家重点建设项目供货业绩和履约良好的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在此期间内执行过的有效合同及在此期间内新签有效合同,须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良好的履约证明)。
(7)履约信用要求:信用良好,应附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不接受已清退出铁路市场的供货商,不接受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发布的信用评价结果处于投标限制期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不合格供应商名录内的供货商,不接受参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其他铁路项目物资招标时有重大失信行为或恶劣行为的供货商,不接受属于国家规定对失信人员联合惩戒的对象,不接受近三年内与中铁隧道局集团有限公司及物资分公司发生法律纠纷且未达成调解的供货商。
3.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5本次建材、型材、水泥、粉煤灰、中空锚杆同一投标人可以投标多个包件,但同一类物资只能中标一个包件;外加剂同一投标人可以投标多个包件,但同时最多只能中一个速凝剂包件和一个减水剂包件。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标书售卖时间为2020年3月13日16时00分至2020年3月20日16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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