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县龙凤湖200MW风电制氢示范项目工程制氢站水电解制氢设备项目招标公告
长岭县龙凤湖200MW风电制氢示范项目工程制氢站水电解制氢设备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R.CLCR-CLZQ-GK007
受长岭县长润风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将对长岭县龙凤湖200MW风电制氢示范项目工程制氢站200m3氢气球罐成套设备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长岭县龙凤湖200MW风电制氢示范项目工程。
2.项目实施地点及概况:长岭县龙凤湖200MW风电制氢示范项目之制氢站,地址位于:吉林省松原市长岭县。项目总体规模:1500Nm3/h 制氢、混氢、售氢站,分两期建设。生产规模300Nm3/h,土建及公共附属设施一次建成。
3、工程地址: 吉林省长岭县
4.交货期:2020年7月15日前保证全部货到现场,具体以合同或项目通知单为准。
5.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水电解制氢设备、纯化设备、储气设备及配套公用工程设备的选型设计、生产制造、安装调试等。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范书(并以技术规范书为准)。
6. 中标人须积极配合招标人技术部门完成技术协议的签订及向设计院提资工作,要求接到预中标通知后一周内完成技术协议签订,技术协议确定后两周内完成向设计院提供技术资料并确认,中标人应在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排产。否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二、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须具备与本次招标相应的制造/施工、供应能力。
通用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人是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2.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冻结;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的法人、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个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人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
5.投标人未发生借取他人或向他人出借资质或业绩的情况;
6.投标人在“信用中国”无不良记录和失信记录;投标人未被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www.gsxt.gov.cn)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近五年所供设备及分包的工程无责任事故(包括人身事故等)发生;
8.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元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专用资格要求如下:
专用资格要求是对通用资格要求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冲突,应以专用资格要求为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
2. 投标人应具备为主体设备的国内生产厂家或国外生产厂家的授权供应商。
3. 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等证明文件,且认证范围涵盖被核实产品。
5. 具有设备研发、设计、制造和出厂试验的能力和生产、加工制造场地和设施。
6.对外购原材料、配套原件和外部委托加工及进口散装的部件应具备进行进厂验收所需的检测设备或由材料供应商提供的检测合格证明。
7.近三年(2017-2019)以来有良好的运行经验,并在安装、调试中未发现重大设备质量问题或已有有效改进措施。
8.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20年03月14日至2020年04月06日18:00时整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