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石化基地石化包材配套项目(一期)吨袋生产设备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示范区经备(2019)31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连云港兴港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建设资金现已落实,连云港石化基地石化包材配套项目(一期)吨袋生产设备采购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连云港石化基地石化包材配套项目(一期)吨袋生产设备采购
2.2招标范围:采购1批吨袋生产设备,包括设计、制造、检验、供货(包含生产辅助设施、备品备件等,具体详见货物需求清单)、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培训及售后服务等。
2.3交货地点:连云港兴港环保新材料有限公司
2.4交货期或交付使用期:合同签订之日起100个日历天完成交付使用;
2.5标段划分:1个;
2.6质量标准:合格(符合国家有关技术规范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3.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3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4与采购货物相适应的资格等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投标人类似业绩要求:投标人2017年3月1日至今,具有吨袋生产设备的供货业绩(供货业绩中必须包含拉丝机、圆织机设备)。
注:合同的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予认可;业绩时間以合同签订时間为准,业绩金额以合同金额为准。
提供的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清晰的表明投标人名称、合同价款、供货内容、时間等需要明示的内容。若提供的证明材料等不能证明,则需提供招标单位(或建设单位)书面证明文件并复印在投标文件中(原件现场核查),否则不予认可;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必须真实,如发现提供虚假资料,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追究相应责任。
(3)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承诺(格式见附件);
(4)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见格式)
(5)须提供2019年7月-2019年12月任一月份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税收相关材料是指:主管税务部门出具的税收证明或完税凭证或银行出具的税收缴款证明。社保相关材料是指:在人社部门或税务机关或银行缴纳社保的凭证);
(6)投标人拟派授权委托人必须为投标单位的员工,提供近6个月(2019年7月-2019年12月)由投标人为其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加盖社保中心章或社保中心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
(7)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被“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www.jscredit.gov.cn)列入失信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次采购活动。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阶段,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信用江苏”网站,对供应商信用记录情况进行查询,查询结果页面打印留存;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4.5其他要求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投标文件中的重要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
●投标人不存在招标文件投标须知1.4.2款所列情形。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4.评标办法
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招标文件获取时間为:2020年03月12日至2020年03月17日;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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