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炼油区新增及重新招标装置(单元)总承包项目(三标段)项目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招标公告
  客服热线:010-6880 9590

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炼油区新增及重新招标装置(单元)总承包项目(三标段)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3-10  浏览次数:36


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炼油区新增及重新招标装置(单元)总承包项目(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炼油区新增及重新招标装置(单元)总承包项目(第三标段)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0-Z206-GC010
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炼油区新增及重新招标装置(单元)总承包项目(第三标段)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以石油计【2019】237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石化分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
广东省(自治区、直辖市)揭阳市、惠来县(区)大南海石化工业园区。
2.2建设规模及主要建设内容
本项目是基于原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经优化调整为“2000万吨/年炼油+260万吨/年芳烃+120万吨/年乙烯”炼化一体化工程。
广东石化炼化一体化项目建设内容包括炼油生产装置、化工生产装置、储运设施、辅助设施、公用工程及配套的厂外工程。共设有40套主体生产装置,并配套相应的码头、储运、公用工程、安全环保等设施,总计212个主项单元。主体生产装置包括:
(1)炼油区:2套1000万吨/年常减压蒸馏装置、2套300万吨/年延迟焦化装置、1套420万吨/年蜡油加氢处理装置、1套360万吨/年催化裂化装置(含产品精制和烟气脱硫脱硝装置)、1套170万吨/年催化汽油加氢装置、1套110万吨/年气体分馏装置、1套60万吨/年烷基化装置(含1套4万吨/年废酸再生装置)、1套370万吨/年加氢裂化装置、2套330万吨/年柴油加氢装置、1套120万吨/年航煤加氢改质装置、1套70万吨/年轻烃分离装置、1套300万吨/年石脑油加氢装置、2套300万吨/年连续重整装置、1套42万标立/小时氢气回收装置、1套5万标立/小时氢气深度回收装置、1套260万吨/年芳烃联合装置、1套80万吨/年焦化石脑油加氢装置、1套35万吨/年干气分离装置、4套18万吨/年+1套6万吨/年硫磺回收装置、2套350吨/小时酸性水汽提装置、1套1000吨/小时和1套1500吨/小时溶剂再生装置,以及1套石油焦制氢联合装置。
(2)化工区:1套120万吨/年乙烯装置、1套36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装置(含苯乙烯抽提)、1套11万吨/年丁二烯装置、1套8/3万吨/年MTBE/丁烯-1装置、1套4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装置、1套80万吨/年全密度聚乙烯装置、1套50万吨/年聚丙烯装置、1套80万吨/年苯乙烯装置。
2.3计划工期
■暂定合同签订后一周内至2021年11月30日中交。具体进度计划以批复的三级进度计划为准。
其中:
装置名称 开工日期 中交日期
焦化石脑油加氢装置(2405)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2021年11月30日
催化烟气脱硫装置(不含脱硝)(2308)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2021年11月30日
轻油中间罐组III(5213)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2021年10月31日
球罐组I(5231)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2021年10月31日
球罐组II(5232)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2021年10月31日
球罐组III(5233)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2021年10月31日
污油罐组(5251)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2021年10月31日
球罐组机柜间(5283)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2021年6月30日
炼油中间罐组变电所III(5288)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2021年6月30日
芳烃联合中间罐组I(5221)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2021年10月31日
芳烃联合中间罐组II(5222)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2021年10月31日
5#厂区泡沫站(5397)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2021年6月30日
6#厂区泡沫站(5396)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2021年6月30日
联合变电站8(炼油区域变电站I)(6521) 合同签订后一周内 2021年5月30日
2.4标段划分原则
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5招标范围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包括以下装置和设施的详细设计、采购和施工,以及配合业主联动试车、投料试车、开车和性能考核等工作;完成竣工资料的编制;承担质量保修期内的质量保修责任(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1)焦化石脑油加氢装置(2405)
(2)催化烟气脱硫装置(不含脱硝)(2308)
(3)轻油中间罐组Ⅲ(5213)
(4)球罐组Ⅰ(5231)
(5)球罐组II(5232)
(6)球罐组III(5233)
(7)污油罐组(5251)
(8)球罐组机柜间(5283)
(9)炼油中间罐组变电所Ⅲ(5288)
(10)芳烃联合中间罐组Ⅰ(5221)
(11)芳烃联合中间罐组II(5222)
(12)5#厂区泡沫站(5397)
(13)6#厂区泡沫站(5396)
(14)联合变电站8(炼油区域变电站1)(6521)
依据中油总部批复的业主的基础设计文件,业主自采设备材料不在招标范围内。
业主自采设备材料的设计、施工仍由承包商负责,承包商配合业主自采设备材料供应商的指导安装、现场调试等工作。
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应为从事建筑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或设计单位。
3.2资质要求
3.2.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1)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特级资质,或满足《关于印发〈施工总承包企业特级资质标准〉的通知》(建市[2010]210号)及相关补充规定的资质;或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
(2)具有许可范围为建筑施工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具有承压类特种设备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工业管道安装GC1许可子项目及压力容器制造(含安装、修理、改造)许可项目固定式压力容器球罐(A3)和其它高压容器(A2)许可子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的规定。
3.2.2设计单位投标
(1)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且满足《工程设计资质标准》中与该工程项目对应的设计类型对人员配置的要求;或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或具有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工程设计甲级资质。
(2)具有压力管道设计许可项目工业管道GC1许可子项目及压力容器设计许可项目压力容器分析设计(SAD)和固定式压力容器规则设计许可子项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或有效期内A2级和SAD级固定式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或符合《特种设备生产和充装单位许可规则》(TSG07-2019),过渡期应符合《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特种设备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实施意见》(市监特设【2019】32号)文件的规定。
3.3财务要求
2016、2017、2018年财务状况良好,满足履行本项目的需要。
3.4业绩要求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至少具有1项与本项目相同或类似(指合同额3亿元及以上炼油项目、化工项目或炼化一体化项目生产装置)的工程设计施工总承包或设计或施工业绩。
3.5信誉要求
3.5.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2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3.5.3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
3.5.4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经理、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未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或虽然被“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列入黑名单但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前的。
3.5.5开标当日未被中国石油招标投标网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6项目经理要求
3.6.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1)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2)注册建造师应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6.2设计单位投标
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或具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7设计负责人要求
3.7.1设计单位投标
3.7.1.1具有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7.2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应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符合3.7.1要求。
3.8施工负责人要求
3.8.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8.1.1具有满足施工项目性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8.1.2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
3.8.2设计单位投标
应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具有满足分包项目性质要求的注册建造师资格(以注册证书为准)。
3.9机械设备要求
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3.10项目管理机构及人员要求
3.10.1建筑施工企业投标
3.10.1.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施工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2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不少于3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10.1.3承诺设计分包商的设计负责人与设计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1.4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10.2设计单位投标
3.10.2.1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设计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与投标人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2承诺施工分包商的施工负责人(即分包商的项目经理)与施工分包商签订劳动合同且建立劳动工资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
3.10.2.3承诺施工分包商配备符合项目安全管理需要数量(不少于3人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具备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3.10.2.4
●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质量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安全管理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职称。
3.11投标人建立QHSE体系并有效运行。
3.12联合体要求
□不接受
■接受
3.12.1联合体成员数量小于等于3。
3.12.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本项目的相应资格。
3.12.3应满足下列要求:
3.12.3.1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3.12.3.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12.3.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3.12.3.4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13其他要求
3.13.1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负责人、安全管理负责人不得有在建项目(担任广东石化在建项目的除外)。
3.13.2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3.13.3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突发环境事件。
3.13.4 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未发生重大及以上工程质量事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2020年3月10日至2020年3月16日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本项目需在全国招标信息网注册后才能进入投标流程,会员请点击这里 [登录]    如你还不是会员请 [注册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