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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桂园南侧地块10KV玉新线拆除改造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3-09  浏览次数:10


碧桂园南侧地块10KV玉新线拆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碧桂园南侧地块10KV玉新线拆除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盐城盛州集团有限公司实施的碧桂园南侧地块10KV玉新线拆除改造工程,为了公平、择优选择工程施工服务队伍,故采用公开招标办法进行招标,具体有关事宜如下:
一、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二、项目概况
1. 招标人:盐城盛州集团有限公司。
2. 工程名称:碧桂园南侧地块10KV玉新线拆除改造工程。
3. 招标规模:碧桂园南侧地块10KV玉新线拆除改造工程的设备、设施、材料的购置、安装、调试,以及相关电缆线路架设和埋设等施工,详见工程量清单;还包含与供电部门的对接协调、办理停电、通电以及测试、维护和移交等一切手续,并承担所有费用,此费用包含在响应报价中,成交后总价包干,采购人不另行支付。本工程造价约50万元,招标人保留调整部分工作量的权利。
4. 工程地点:碧桂园南侧地块。
5.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 发包方式:包工包料。
7. 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15日内完成全部合同内容,并具备验收和送电条件。各项工作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8. 质量标准:国家“合格”标准,通过供电部门的验收并具备送电条件。
9. 投标有效期:60日历天。
三、标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1.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2. 招标内容为:碧桂园南侧地块10KV玉新线拆除改造工程。
四、投标申请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及要求
1. 资质类别和等级:须具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资格,同时须具有国家能源局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类为五级及以上的电力设施许可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申请人须是盐城供电公司的《江苏省盐城地区2019年度10(20)kV及以下业扩接入工程-施工入围承包商名录》之内单位,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江苏省盐城供电公司签发的 《江苏省盐城地区2019年度10(20)kv及以下业扩接入工程-施工入围服务商资格审查合格通知书》。
2. 项目负责人资格和要求:投标人的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投标人本单位正式职工,并具备注册专业为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同时项目负责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信誉要求:投标人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上被公布的,自载明的发布之日开始,直至撤销或者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资格预审申请人、投标人或者中标候选人因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失信信息被撤销或更正而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1投标人没有被国家、江苏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
4.2招投标相关单位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存在以下失信行为的,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本项目的招标人拒绝其投标。
⑴招投标各方主体及个人在招投标活动中违反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公示不少于3个月。
⑵投标人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如下失信行为,公示1-3个月:
①除不可抗力的外,资格预审合格的投标人无故不获取招标文件或者获取招标文件后放弃投标,或者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后无故撤销投标文件等,公示2个月;
②递交无竞争力的投标文件的(无竞争力投标是指不以中标为目的的投标,包括投标报价畸高、投标文件故意漏项缺项、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不符合篇幅要求、以及故意违反招标文件中已醒目标识的无效投标条款且事先未质疑等情形),公示1个月;
③企业一年内4次在全省投诉反映情况不属实,缺乏事实或法律依据的,公示1个月;
④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的,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等进行恶意投诉的,公示3个月。
5.其他要求:
5.1项目负责人从本工程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5.1.1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③、项目负责人担任其他公司法定代表人。
5.1.2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项目负责人解锁手续,或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 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 项目负责人执业范围之内。
项目负责人无在建工程指项目负责人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关键岗位人员、不在本项目兼任本项目的其它岗位。
在建工程: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 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5.2投标申请人须保证项目负责人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从投标截止之日当月向前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例:如开标日期为2018年7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8年1-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5.3本工程施工项目经理部主要管理人员包括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在中标签订施工合同备案时按苏建建管〔2017〕236号文要求配备到位。
上述第4条及第5条投标时无须提供相关材料,如有异议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五、投标保证金
本工程的投标保证金数额为人民币9000元,保证金必须采用银行汇票方式,投标人不得使用其他担保方式。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各投标人将银行汇票原件带至开标现场交工作人员核验。
未按以上方式提交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六、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确定合格的投标申请人。
七、本工程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详见招标文件)。
八、投标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在网上自行下载。
九、投标申请人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真实、齐全,如未按要求按时提供真实、齐全的有关资料,将导致资格审查不合格,由此造成的责任自负。
十、投标申请人有违反《盐城市市场廉政准则规定(试行)》中规定情形的,招标人将拒绝投标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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