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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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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龙泉公交营运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3-09  浏览次数:0


成都市龙泉公交营运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成都市龙泉公交营运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LQGJ2019-11)
项目所在地区:四川省,成都市,龙泉驿区
一、 招标条件
本成都市龙泉公交营运有限公司职工食堂食材采购项目(第二次)已由项目审批/核准/
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300万元,招标人为成都市龙泉公交营运有限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为成都市龙泉公交营运有限公司提供食材供应服务,食堂每天的就餐人数在150
人次左右。本项目分两个包。包1:蔬菜、肉禽、水果、干杂、乳制品等。包2:食用油、
大米、面粉。供应商数量包1供应商2家,包2供应商1家。预估总金额约300万,其中
包1预估金额为280万,包2预估金额为20万。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2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包2; (002)包 1;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001包2)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符 合以下条款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
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
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包2:供应商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食
品生产许可证》非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4)本
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002包1)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供应商应符合以下条款规定①具有独立承担民
事责任的能力;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
备和专业技术能力;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供应商
须是中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且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
登记证(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3)包1:供应商为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食
品生产许可证》非食品生产厂家须具有《食品流通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
其供货企业的《生猪定点屠宰证》、《动物防疫条件合格证》。(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3月09日09时30分到2020年03月13日16时3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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