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12线上海至霍尔果斯公路清水驿至苦水段、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忠河至河口段改建工程PPP项目清算咨询服务机构招标公告
G312线上海至霍尔果斯公路清水驿至苦水段、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忠河至河口段改建工程PPP项目清算咨询服务机构公开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GZ2003003-GXSHZH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G312 线上海至霍尔果斯公路清水驿至苦水段、G109北京至拉萨公路
忠和至河口段改建工程 PPP 项目的清算工作,根据省发展改革委《关于 G312 线清水驿
至苦水段及 G109线忠和至河口段工程分段实施审批意见的函》(甘发改交运函〔2019〕
166号),经请示省政府同意不再执行《甘肃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G312 线上海至霍尔果
斯公路清水驿至苦水段 G109 线北京至拉萨公路忠和至河口段改建工程采用政府和社会
资本合作(PPP)模式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甘政函〔2017〕133 号)实施。甘肃省
交通运输厅投融资管理办公室作为甘肃省交通运输厅授权的 G312 线上海至霍尔果斯公
路清水驿至苦水段、G109线北京至拉萨公路忠和至河口段改建工程 PPP 项目实施机构和
本次招标的招标人,对 G312 线上海
至霍尔果斯公路清水驿至苦水段、G109 线北京至拉萨公路忠和至河口段改建工程 PPP
项目的清算咨询服务机构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咨询机构服务费来源为项目清算成本。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清算咨询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服务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全线概况
清河项目路线全长 124.14 公里。其中清水驿至苦水段长 109.478公里,起于榆中
县清水驿乡宁家坪村, 经清水驿乡、夏官营镇、金崖镇、定远镇、桑园子、打磨沟、
忠和镇、张家窑、九合镇、杏花村,终点位于永登县苦水镇;忠和至河口段长 41.280
公里(其中大湾至杏花村 26.52公里与清水驿至苦水段共线),起自忠和镇大湾村,经九
合镇、杏花村,止于兰州市西固区河口镇。另外,同步建设兰州国际港务区和苦水镇 2
条支线长约 9.2公里。项目估算总投资 203.77 亿元,建设工期 48个月。
清水驿至苦水段采用双向四车道和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清算咨询服务速度 80
公里/小时,路基宽度分别为 25.5米和 33米,忠和至河口段主线采用一级公路和高速公路技术标准,清算咨询服务速度 80公里/小时,其中,大湾至九合镇段约 20 公里采
用双向六车道一级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 33米,九合镇至河口镇约 19公里为兰州市
高速二环组成部分,采用双向四车道和双向六车道高速公路技术标准,路基宽度分别为
25.5米和 33米。兰州港务区支线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苦水支线采用三级公路技术
标准。全线共设特大桥 4115.5 米/4座,大桥 16148.74 米/57座,中桥 549.54 米/7座,
小桥 26 米/1座,涵洞 101道;主线隧道 23528米/23座,其中特长隧道 5517.5 米/1
座,长隧道 9361 米/5座,中隧道 6391.5 米/9座,短隧道 2258米/8座,支线隧道 1500
米/座;互通立交 13处,分离式立交 9处;通道 66 道;天桥 2座;全线共设主线收费
站 3处、匝道收费站 2处;服务区 1处;高速公路管理所 1处;养护工区 1处;隧道管
理站 2处。
2.1.2 试验段概况
控制性工程试验段为宽沟(AK56+000 )至张家窑(AK68+922 )段。试验段路线全长
12.922公里,为双向 4/6 车道,路基宽度 25.5米/33 米,清算咨询服务速度均为 80公
里/小时,按一级公路标准建设。施工图清算咨询服务预算 13.57亿元,建设工期 24个
月。
2.1.3项目进展情况
1.全线监理和中心试验室均完成了驻地及试验室建设。
2.试验段项目经理部完成了驻地建设,拌合站 2处、钢筋加工场 1处。完成达子窑
隧道进口套拱和管棚,挖土方约 24万立方米。
3.四个总承包部完成项目经理部驻地建设 3 处、分部 12处,工地试验室 5处、拌
合站 14 处、钢筋加工场 9处。
2.2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2.2.1本次招标划分为 1个标段;
标段划分表
标段 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工作内容)
(1)编制清算方案
(2)对现场已完实体工作量联合项目公司、原施工单位、监理单
QKZH-1 位等单位共同勘验、测量、清点,共同签字签认已完工作量和已
购未安装材料;
(3)对现场已建临时工程、临时设施、监理驻地和中心试验室等
进行勘验、测量和清点,对无法勘验、测量和清点的部位根据图纸及方案进行核定;
(4)对已完实体工程造价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核算;
(5)对已完临时工程、临时设施、监理驻地和中心试验室等造价
按照批复的概算进行核算;
(6)对无法勘验、测量、清点也无法根据图纸或方案核定的实施
内容,根据财务成本、购销或合法的外包合同、付款凭证等进行
验证核算;
(7)协助进行索赔核定及清算事宜谈判等;
(8)对审核结果根据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调整修正;
(9)出具工程清算阶段工程审计报告书。
2.3 咨询服务周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根据出具的工程清算阶段工程审计报告书完成清算谈判,并且
项目实施机构与社会投资人或项目公司正式签订清算协议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
3.1.1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
1、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须获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甲级资级证书。
3.1.2业绩要求:近 3年(2017 年 1月 1日至投标截止日,以中标通知书或签订的
咨询服务合同为准)至少独立完成过 1个 10 亿元(含)以上类似项目业绩(如 PPP 项
目造价咨询服务或者项目清算咨询服务、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清算咨询服务),并在人员、
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1.3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 1人(备选项目负责人 1人),具有工程类相关
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同时持有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证书。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同时,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
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
相关投标均无效。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
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
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存在下列不良状况或不良信用记录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
(1)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
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
法失信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
执行人名单;
(6)在中国裁判文书上查询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情况截图(在高级检索中选择案
由/贪污贿赂/行贿或对单位行贿选项,输入需查询的单位名称或人名后对查询结果截
图)。
(7)投标人或其法定代理人、拟委托的项目负责人在近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行贿犯罪行为的认定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查询结果为准)。
(8)被中国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协会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5 凡在交通运输部或甘肃省交通运输厅 2018 年度信用评价结果中,被评为 D级或
曾被评为 D级但处罚期限未过的单位无资格参与本项目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投标人于 2020年 3 月 7 日至 2020 年 3月 11 日, 每日 00:00 分~24:00 分
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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