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场站增设有毒气体探测器招标公告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场站增设有毒气体探测器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0-XA609-GC230
1 招标条件
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场站增设有毒气体探测器项目,已由主管部门批准实施,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组织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要求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投标人”)参加投标。
2 工程建设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与范围:在孟一联、孟1增、孟2增、孟3增、孟4增、镇八转增设固定式有毒气体探测器122个,便携式有毒气体探测器12台,具体施工内容及要求详见:仪-18104/目,含主材。
本次招标共划分为1个标段,计划总投资73.2828万元(不含税、不含甲供材料)。
2.2 建设地点:宁夏自治区固原市彭阳县境内。
2.3 计划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180日历天。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资格要求:
3.2.1资质条件: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人需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银行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信息),并具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3.2.2财务要求:提供2016-2018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要求财务状况良好,不存在资不抵债,具有有效履行合同资产的能力。
3.2.3业绩要求:近四年(2016.01.01~至今)至少有一项类似工程竣工施工业绩。
3.2.4信誉要求:近三年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及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失信被执行人;被长庆油田列入黑名单中或期限内禁止投标的投标人,将否决其投标;2019年度中国石油集团公司工程建设承包商评价结果中为不合格的承包商禁止投标。
3.2.5人员要求:拟派主要管理人员及关键岗位员工应为本企业自有员工;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同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具有专业技术中级及以上职称,安全负责人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证),质量负责人须持有相应岗位资格证书。
3.2.6其它要求: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通过质量、环境、职业健康体系认证,近三年(2017.01.01至今)无重大施工、质量、安全、环保事故。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未通过资格审查者,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4 招标文件发售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0 年 03 月 07 日至2020 年 03 月 13 日: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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