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石油专用工具采购招标公告
2020年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石油专用工具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20-XA304-WZ092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招标人为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招标项目资金已落实。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长庆油田分公司第十一采油厂委托,现对其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本招标项目为 带量 采购招标,采购物资所属类别为 47 大类,项目划分为 1 标包/段。预计采购金额_97_万元(含13%增值税),招标采购物资品种及规格详见公告附件。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满足本次招标中的物料描述及技术要求。本次招标物资中所涉及的型号,投标人需提供所列型号或相当于同等质量、同等价位及接口尺寸能够满足现场配件维修更换要求的的产品。
2.2 技术标准及要求: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详见公告附件及技术要求。
2.3 交货时間及地点:按照合同相关要求送货至第十一采油厂生产区域,距西安平均距离约为370公里;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0日内。
2.4 结果有效期:此次招标确定的单价有效期截止到2020年7月31日(若集团公司、油田公司将此标段内物资调整为一级、二级集中采购物资,则自动终止此次招标结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制生产制造商,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今)标的物在石油、石化行业的销售业绩(提供销售合同及对应发票扫描件,原件备查)。
3.3 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的公司,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参与同一标段投标。
3.4 按照《长庆油田分公司承包商综合业务管理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被暂停、取消长庆油田物资招投标或供应资格的供应商投标将被否决。
3.5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有限公司采购产品质量监督抽查情况通报》中被处罚的投标人投标将被否决(复查合格的除外)。
3.6 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或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将被否决。
3.7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8 投标人是独自法人的必须提供2018年度的有效的经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审计财务报表(有效是指:审计报告应当有注册会计师的签名和盖章,会计师事务所的名称、地址及盖章,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称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关部门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人资格及资产被接管或进入破产程序等状况。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年03月05日至2020年03月10日: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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