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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炼化公司延安炼油厂分析仪器采购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3-06  浏览次数:0


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炼化公司延安炼油厂分析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上海有限公司炼化公司延安炼油厂分析仪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BH-ZBCG-2020(WZ)-016)
项目所在地区:陕西省,延安市,洛川县
一、招标条件
本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关于炼化公司延安炼油厂分析仪器采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资金,招标人为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上海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就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项目拟建于延安市洛川县交口河镇延长集团延安炼油厂内,主要是对厂内已建 1000m3、2000m3 空气分离装置风险隐患治理改造,通过对分子筛出/入口、精馏塔塔顶/塔底的 CO2、CnHm/C2H2、H2O 进行在线监测分析,达到治理改造目的。
招标内容:
货物需求一览表
序号 物资名称 主要技术参数 计量单位 采购数量 交货时间 若代理商需授权

1
在线二氧化碳分析仪单路 隔爆型 1.0级 带预处理装置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5 2020年8月30日前交货

2
在线微量水分析仪Moisture.IQ 不防爆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 /

3
分析小屋3000×2500×3000 304 防爆型 预处理+空调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1 /

4
在线色谱仪3个流路 预处理系统 详见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 2
交货地点:陕西省洛川县交口河镇延安炼油厂。
交货方式:招标人指定地点交货,车板交货。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关于炼化公司延安炼油厂分析仪器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001 陕西延长石油物资集团上海有限公司关于炼化公司延安炼油厂分析仪器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1、投标人为具备承担招标项目能力的境内依法注册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的,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有总公司授权),提供有效的分支机构营业执照,以及有效的母公司营业执照。
2、提供有效的银行开户许可证(或开户行出具的基本户证明材料)
3、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提供如税务机关出具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明,或近期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记账联,或税务机关官方网站一般纳税人查询记录截图)。
4、投标人为代理商时须按《货物需求一览表》要求提供制造商授权书,授权委托书须注明投标产品的品牌、型号及原产地;若授权委托书为英文版本,须提供中文翻译版本,并以中文翻译版本为准。
5、投标人须不得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惩戒、不得列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不得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被执行人包括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提供以上三个网站四项内容查询结果截图,评标时未提供者以现场查询为准)
6、 本项目不接受被列入延长石油集团或延长石油物资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且在限制期限内的投标人投标;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重要提示:开评标时需携带公告资格要求资料原件备查,网上可查询资料除外,若被查实存在串通投标情形的或弄虚作假的,将被列入延长石油集团失信交易商名单,规定年限内不得进入延长石油市场。
一 串通投标及视为串通投标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 交易商失信行为
交易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一般失信行为:
(1)中标后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不按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与招标人订立合同,或拒绝按招标文件、合同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的;(2)不按招标投标法相关规定程序进行质疑、投诉,给招标人或其他人造成损害的;(3)工程竣工验收后拒不交接的;(4)在施工现场设立的项目管理机构、派驻的项目经理、技术、质量及安全管理负责人,不符合招标文件或合同约定,拒不整改的;(5)建设工程项目经理、监理工程师不履行职责或不正确履行职责或由他人代替行使职权的;(6)监理企业对施工现场监督不力,对有关违法违规违约行为不制止、不纠正、不及时向建设方反映并协助查处的;(7)在施工、服务的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发生一般安全事故或环境事件的;(8)违反合同约定分包合同项目的;(9)无正当理由不履行合同义务的;(10)未合法取得所提供技术资料而与我方签订相关许可合同,或所提供的技术资料侵犯第三方权益,导致我方权益受损的;(11)售后服务未达到招标文件或合同要求,不按甲方要求采取补救措施的;(12)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与我方之间已生效法律文书确定义务的;(14)有其他一般失信行为的。
交易商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为严重失信行为:
(1)以行贿、串通、借用资质、弄虚作假以及其他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承接业务、参与竞价谈判、签订合同或者交易机会的;(2)给他人出租出借资格、资质证书、许可证件等经营手续,帮助他人投标或与我方进行交易的;(3)以行贿、串通、弄虚作假等非法或不正当手段谋取工程签证的;(4)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向我方工作人员行贿的;(5)转包、违法分包合同项目的;(6)在货物采购中提供假冒伪劣产品的;(7)在施工、服务的过程中因自身原因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或环境事件的;(8)在施工中偷工减料的或者使用不合格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9)监理企业与施工企业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的;(10)伪造或出具虚假检测报告、验收报告、证明文件、发票或者涂改发票的;(11)捏造事实、伪造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对集团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进行恶意投诉、诉讼的;(12)发生一般失信行为三次以上的;(13)发生一般失信行为造成严重后果的;(14)有其他严重失信行为的。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0年03月06日上午9:00至2020年03月12日下午17:00(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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