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川南城际铁路自贡至宜宾线长江大桥甲供物资桥梁检查车等招标公告
新建川南城际铁路自贡至宜宾线长江大桥甲供物资桥梁检查车等
新建川南城际铁路自贡至宜宾线临港长江大桥
甲供物资桥梁检查车等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TW-2020-02
1.招标条件
新建川南城际铁路由中国铁路总公司、四川省人民政府以(铁总计统函〔2015〕354号)联合批复了项目建议书,以(铁总发改函〔2017〕933号)联合批复新建川南城际铁路自贡至宜宾线可行性研究报告,以(铁总鉴函〔2018〕272号)联合批复自贡至宜宾线宜宾临港长江大桥站前工程初步设计。本项目招标人为川南城际铁路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铁路总公司和四川省投入的资本金和银行贷款,出资比例为资本金50%,银行贷款5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项目甲供物资桥梁检查车等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新建川南城际铁路自贡至宜宾线里程范围为DK71+870.91~DK73+608.81,新建正线长度约1737.9m,建设工期5年。
主要技术标准:
铁路等级:客运专线;
正线数目:双线;
速度目标值:300km/h;
正线线间距:5.0m;
最小曲线半径:一般地段3500m,困难地段3000m;
牵引种类:电力;
机车类型:动车组;
列车运行控制方式:自动控制;
行车指挥方式:综合调度集中。
2.2招标范围及内容
招标范围:新建川南城际铁路自贡至宜宾线临港长江大桥工程甲供物资中的桥梁检查车等,里程范围为DK71+870.91~DK73+608.81,共分为4个包件。物资名称、包件划分、计划交货期等详见招标公告附表。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1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商,并经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核准的一般纳税人;
3.1.1.2生产能力要求:具备包件内所含材料的生产能力;
另塔内升降机生产商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起重机械),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起重机械),钢梁附属工程及检修电梯制造加工必须满足相应的国家规定的技术规范及技术要求,必须有相应的设备和检修电梯经验;
除湿机生产商须具有除湿机设备生产供应资格,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
3.1.1.3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物资具有近三年国家认可的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产品质量检验报告;
3.1.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度(2016年至2018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含审计报告);
3.1.3供货业绩要求:其中桥梁检查车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2017年2月~2020年2月)至少三项特大桥同类型物资生产供货业绩;塔内升降机生产商须具有近三年(2017年2月~2020年2月)至少承揽过一座塔高150米及以上的桥梁升降机供货及安装业绩;除湿机和避雷针生产供应商须具有近三年(2017年2月~2020年2月)至少一项类似项目供货及安装业绩;投标人须提供相应的业绩证明材料(中标通知书或相应的供货合同,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复印件;
3.1.4信誉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7年2月~2020年2月)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不存在中国铁路总公司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或招投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没有处于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投标期内,投标人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3.1.5其他要求:近一年(2019年2月以来)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在投标期内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代理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6日开始登录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施工图纸等)。
4.2本次招标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时间为2020年4月1日10时00分至10时3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0年4月1日10时3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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