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宁化至泉州段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第一批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宁化至泉州段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已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宁化至泉州段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16】126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向莆铁路股份有限公司。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有限公司兴泉铁路宁泉段四电系统集成项目经理部。该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新建兴国至泉州铁路宁化至泉州段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
2.2工程概况
新建兴泉铁路宁化至泉州段线路位于闽西南地区,线路西起福建省三明市宁化,经清流、明溪、三明、永安、大田、德化、永春、安溪、南安等区市县,终至福建省泉州市,正线里程DK159+700~DK461+750,正线长298.867公里。四电系统集成及相关工程包含:通信、信号、电力(含隧道照明及通风)、接触网、牵引变电、客服信息、灾害监测系统、会让站生产生活房屋、四电独立房屋及其附属工程、隧道内洞室通风、消防和防灾(不含隧道洞口消防水池、设备及管路、消防备品间及备品)工程的建筑安装、设备购置、系统集成、竣工验收、综合调试、试运行、设备移交等内容。本工程工期为:630日历天。
2.3招标内容:详见附件1《招标物资一览表》。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
3.1.2投标人须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3.1.3投标物资的生产企业须具有有效的ISO9000体系认证证书;
3.1.4投标人应提供2017至2018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新注册的公司不需提供);
3.1.5投标人和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应提供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1.6投标物资如属于国家颁发生产许可证范围内的,应提供《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如属于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的,应提供行政许可或强制认证证书;
3.1.7不接受因存在不良行为被中国铁路总公司限制参与物资采购的、投标物资被中国铁路总公司禁止或暂停在铁路上使用的,不接受中国铁建电子商务平台、中国铁建电气化局集团物资设备管理网、公布限制期内禁止参选的供应商;投标人自投标文件递交之日起前一年无人民法院生效判决、裁定认定的行贿犯罪记录,需提供中国裁判文书网上的查询结果;投标人不能为失信被执行人,需提“信用中国”网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
3.1.8同一包件内不允许投标物资生产企业及其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且允许代理商投标的包件同一投标物资只允许授权唯一投标人。
3.2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专项资格要求见附件一:招标物资一览表。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物资,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本次招标物资一包一投。
3.5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
4.招标文件的获取
请于 2020年3月4日08:30至2020年3月9日17:30时止,购买。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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