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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东方电厂2020-2022年度码头卸煤、清仓服务及辅助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3-05  浏览次数:0


华能东方电厂2020-2022年码头卸煤、清仓服务及辅助工作项目招标公告

华能东方电厂2020-2022年码头卸煤、清仓服务及辅助工作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3-2015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一、招标条件
本华能东方电厂2020-2022年码头卸煤、清仓服务及辅助工作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机关批准,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及范围
规模:华能东方电厂专用煤码头为5万吨级,可停靠6.5万吨煤船。码头现有桥式抓斗卸船机3台,每台卸船机额定生产能力800t/h,承担着电厂4×350MW超临界燃煤机组所需的燃煤供给和卸煤任务。码头配置有5台煤船清仓用的推耙机,其中4台山东山推公司的履带式推耙机,1台山猫公司的履带式推耙机。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华能东方电厂2020-2022年码头卸煤、清仓服务及辅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投标产品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 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专用条件
1. 投标人近三年(指2017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1项清洁服务或物业管理服务或码头装卸服务相关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扫描件;
2. 项目经理应具有中专及以上学历或中级及以上职称(工程师、技师等)或二级建造师及以上等同等资格,需提供学历证明或职称证书等扫描件。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03月04日9:00起至2020年03月09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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