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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2020-2022年度液氨重新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3-05  浏览次数:0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2020-2022年液氨重新招标公告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2020-2022年液氨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3-2016)
项目所在地区:海南省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2020-2022年液氨采购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招标人为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2020-2022年液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海南省东方市滨海南路华能东方电厂
2.2 规模:华能东方电厂四台机组SCR脱硝装置采用液氨作为脱硝还原剂,供应量约3000吨/年,之后根据招标人需要追加供应。
2.3 工期:2020年4月01日-2022年3月31日
2.4 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海南发电股份有限公司东方电厂2020-2022年液氨采购。
2.5 本次招标采购化学药品的名称、预估总数量、技术规格:
2.5.1.液氨、3000吨/年
2.5.2.无色液体,氨浓度≥99.9%,残留物杂质≤0.10%,水分≤0.1%,油含量≤5mg/kg;
2.5.3. 满足国家有关标准及招标人要求。
2.6 交货地点:海南省东方市滨海南路华能东方电厂液氨储罐
2.7 交货期:2020年4月01日-2022年3月31日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 通用资格条件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资质等级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年产量或年供货量3200吨以上液氨的能力,需提供年产量或年供货量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3.2.2.资格能力要求:具有有效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代理商提供所供品牌液氨生产厂家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具有《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或《危险化学品登记证》。需提供证书复印件。
3.2.3.采用非管道运输时,投标人需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委托运输的,也可提供委托运输单位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需提供证书件。
3.2.4. 投标人自2016年1月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至少具有一项液氨的供货业绩,代理商投标的也可提供生产厂家业绩,需提供业绩合同复印件。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获取时间:从2020年03月04日9:00起至2020年03月09日17:00止(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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