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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起吊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3-04  浏览次数:3


湘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起吊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湘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起吊设备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湘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起吊设备采购,项目业主为光大环保能源
(湘潭)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单位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光
大国际有限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湘潭市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
2.2建设地点: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河口镇宏兴村牛厂坳,位于018县道北侧。
2.3建设规模:项目本期规模为日处理生活垃圾1200t/d,装设2台处理量为600t/d 的垃
圾焚烧炉排炉,相应配套2台蒸发量59.7吨的余热锅炉,1台30MW的汽轮机和1台30MW
的发电机,实现能源的综合利用。
2.4计划工期: 2020年6月 1日-2021年8月1日。
2.5质量标准:设备质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2.6招标范围:垃圾吊(2台套+1备用抓斗)、灰渣吊(1台套+1台备用抓斗)、汽机吊(1
台套)设备均为EPC项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资质要求:
1)必须具有中国法人资格;
2)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投标人具有投标产品的供应能力、能满足合同规定的运输、装卸、安装指导、验收、
检验、维修及售后服务等要求,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供应货物及服务提供能力;
4)投标人如非制造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中文授权书;
5)投标人须有起重设备制造、安装的相应资质;
6)能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3.2财务要求:投标人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一定的资金垫付能力。
3.3业绩要求:具有至少5个及以上同类型工程的供货业绩,并具有本招标项目相应的
供货能力。同类型业绩指在同一个项目中,同时具有垃圾吊、灰渣吊、汽机吊的供货业绩。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且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3.5其他要求: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应准时抵达现场参与开
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3月7日
10:00前 (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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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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