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农安生物质发电厂1×35MW机组扩建工程脱硫、脱硝、除尘、输灰系统EPC招标公告
华能农安生物质发电厂1×35MW机组扩建工程脱硫、脱硝、除尘、输灰系统EPC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20-03-3002-01)
项目所在地区:吉林省长春市
1. 招标条件
本华能农安生物质发电厂1×35MW机组扩建工程脱硫、脱硝、除尘、输灰系统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为私有资金0万元;境外资金0万元,招标人为华能吉林发电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规模:建设1×150t/h高温高压生物质锅炉,配1×35MW高温高压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招标范围:华能农安生物质发电厂1×35MW机组扩建工程脱硫、脱硝、除尘、输灰系统EPC项目。项目资金为自筹资金,已落实。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农安生物质发电厂1×35MW机组扩建工程脱硫、脱硝、除尘、输灰系统EPC;
3. 投标方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 通用资格条件
3.1.1 投标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1.2 投标方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近三年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5)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6)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在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中同时投标。
3.2 专用资格条件:
3.2.1 资质等级要求: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3.2.2 资格能力要求:具有完善的三标体系,必须持有国家认定的有资质机构颁发的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证书、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和OHSAS18000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3.2.3 业绩要求:近三年(自2017年1月1日起)内具有两个及以上生物质发电厂脱硫或SNCR脱硝系统合同业绩。
3.2.4 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具有注册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建筑工程或机电安装工程)资格,担任过两个及以上火力发电厂脱硫或脱硝项目经理的经历;
3.2.5 其他要求:本工程输灰系统允许分包。
3.3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0年3月2日9:00起至2020年3月8日17:00止。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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