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城区垃圾压缩转运系统工程PPP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增城区垃圾压缩转运系统工程PPP项目邀请招标公告
增城区垃圾压缩转运系统工程PPP项目已经增城区人民政府批准同意,采用PPP模式运作。受项目实施机构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以下称“采购人”)的委托,就本项目以 公开招标 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潜在社会资本(以下称“申请人”)参加资格预审。
1、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增城区垃圾压缩转运系统工程PPP项目
1.2采购项目编号:0809-1941GZG32C11
1.3授权主体:增城区人民政府
1.4采购人:广州市增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1.5项目公司:本项目公司由社会资本出资成立,项目公司注册资金为总投资的20%,中标社会资本方出资占股100%,政府不出资。出于政府监管考虑,中标社会资本中标后组建的项目公司注册地必须在中国广东省广州市增城区。
2、采购需求
2.1、项目内容与规模
建设内容:项目为增城区7个镇(街道)即石滩镇、新塘镇、中新镇、荔城街道、增江街道、朱村街道和永宁街道的8个垃圾转运站的建设(其中新塘镇设置2个站点)及在7个站点自主建设一体式污水处理设备和新塘二站建设污水处理系统。
项目垃圾转运总处理规模为:2300t/d,其中采用全密闭模式的站有石滩站、朱村站、新塘二站、荔城站和永宁站,共5个站;采用上料栈桥露天模式的站有中新站、增江站和新塘一站,共3个站。项目生活垃圾主要转运到广州市第六资源热力电厂,进行焚烧发电。
项目各转运站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转运车间、综合管理用房、门房、消防泵房、消防水池、污水池、雨水池、公厕、门房、地磅房、洗车区、站内道路、围墙和绿化工程等,及相应设备与压缩转运车辆配置、各站点垃圾转运体系集中控制系统以及洗车场一个。
新塘二站污水处理系统主要建设内容有污水处理综合车间、厌氧反应器、调节池、组合水池、深度处理综合水池、火炬等等。
污水处理系统处理规模为总规模为400t/d
2.2、项目合作期限
项目合作期限约定为28年,其中建设期暂定为2年。
2.3、项目投资估算及投融资结构
2.3.1、投资估算
项目总投资43225.20万元,其中工程费用(含土建工程费用、设备、车辆箱体购置费用)33732.58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3737.75万元,预备费1873.52万元,建设期利息1711.91万元,铺底流动资金269.45万元,高压电线迁移费为1900万元。
2.3.2、投融资结构
本项目由社会资本方独资成立项目公司,社会资本方占股100%,全部为现金出资,政府方不出资。项目公司注册资金按照相关规定缴纳,项目资本金为总投资的20%。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须满足以下要求:
3.1 申请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资料或自然人身份证的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2017、2018三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申请人为2017年12月31日及之前注册的,提供2016、2017、2018三个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状况报告,因申请人成立年限不足导致无法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视为其已提供;申请人为2018年1月1日及其后注册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或者基本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承诺函,格式自拟)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5)参加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2 申请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申请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以采购机构于资格审查截止之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
3.3 增城区区本级政府下属的融资平台公司(达到国家允许条件外)及融资平台控股的其他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除外),将不被接受作为社会资本方参与本项目的资格预审。但对于已经与政府脱钩,进行市场化改制、健全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市场化运营的,在其承担的地方政府债务已纳入政府财政预算、得到妥善处置并明确公告今后不再承担地方政府举债融资职能的前提下,可作为社会资本参与本PPP项目资格预审申请。(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4 申请人须提供资本金来源符合《关于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综合信息平台项目库管理的通知》(财办金[2017]92号)规定的承诺书;若申请人为中央企业的,须提供资产负债率、经营状况等符合《关于加强中央企业PPP业务风险管控的通知》(国资发财管〔2017〕192号)规定的承诺书。(提供书面承诺书,格式自拟)
3.5 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6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资格预审。(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
4、资格预审方法
本项目资格预审采用合格制。
5、公告媒介
6、资格预审公告发布、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时间:2020年3月03日~2020年3月09日期间(上午00:00时至11:59时,下午12:00时至23:59,不少于5个工作日)(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