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第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改造N地块)3650KVA室外配电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标公告__全国招标信息网
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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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第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改造N地块)3650KVA室外配电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3-03  浏览次数:15


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改造N地块)3650KVA室外配电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兴公资交易【2020】政采(公开)0015号
受乌兰浩特市新城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采用公开方式招标,采购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改造N地块)3650KVA室外配电基础设施配套工程,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改造N地块)3650KVA室外配电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批准文件编号:乌财购准字(电子)【2019】00873号;
采购文件编号:兴公资交易【2020】政采(公开)0015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
 

包号 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数量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1 乌兰浩特市棚户区改造七期(十一)项目(山城路棚户区改造N地块)3650KVA室外配电基础设施配套工程 1 室外配电工程 6200000.00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五级(含五级)及以上资质的施工企业,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本单位注册),安全考核证合格有效,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建、中标或预中标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投标人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 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間
1、时間:2020年03月03日至2020年03月09日17:30(北京时間)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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