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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仓储分公司检维修施工工程劳务作业分包2标段施工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3-03  浏览次数:8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仓储分公司检维修施工工程劳务作业分包2标段施工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仓储分公司检维修施工工程劳务作业分包2标段施工已由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第六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仓储分公司库区内10万方储罐、5万方储罐日常检修,库区内工艺管线、电气仪表等专业的检修工作,根据业主下发的检修计划单进行检修。
2.2 招标范围: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仓储分公司检维修施工工程劳务作业分包2标段。工作内容:储罐的检维修、日常零星检维修及生活、办公区域设备设施维修、非计划性临时检维修工作,涉及防腐、安装、电气、仪表、特种作业等包括但不限上述等内容。
标段(标包)划分:不划分
序号 项目名称 工作范围 开竣工时间 工作量 分包方式 预估合同额(万元)
1 中石油燃料油有限责任公司湛江仓储分公司检维修施工工程劳务作业分包2标段 储罐的检维修、日常零星检维修及生活、办公区域设备设施维修、非计划性临时检维修工作,涉及防腐、安装、电气、仪表、特种作业等包括但不限上述等内容。 2020年2月20日-2020年11月6日 以业主检修计划单为准 劳务作业分包 729.20
投标人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造价,施工场地及周边环境与生态保护全面负责。具体以合同内容为准。
2.3 建设地点:
广东省湛江市霞山区。
2.4 计划工期:
开工日期:2020年2月20日,计划竣工日期: 2020年11月6日。
2.5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最新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要求。
2.6 本次招标设最高投标限价。最高投标限价为:预算定额税前总价下浮13%。投标人在定额基础上通过整体下浮比例的方式进行报价,投标人整体下浮比例不得低于13%,否则投标将被否决。安装部分套用中石油《炼油化工检修维修工程预算定额试行)2016版》、中石油2013版《石油建设安装工程预算定额》,以上计价取费依据如有修订,按现行文件执行。土建工程(包括与安装工程配套的土建工程)、装饰、市政等部分套用《广东省建筑与装饰工程综合定额(2010)》,以上计价取费依据如有修订,则按现行文件执行。
预算定额税前总价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环境保护费、安全文明生产费、临时设施费、夜间施工增加费、冬雨季施工增加费、超高作业增加费、材料二次搬运费、交叉作业增加费、已完工程保护费、材料检验试验费、脚手架搭拆费、垂直运输费、人机调遣费、垃圾外运费用、企业管理费、规费、利润和措施费、配合竣工资料编制等完成本标段施工的所有费用;合同暂估价为7,292,000.00元,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109,380.00元,合同暂估价不作为结算依据,结算以实际结算为准。
2.7 具体情况见编号为ZY20-XN223-GC041的招标文件。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 投标人资质要求
3.2.1 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执行“三证合一”改革的投标人,无需单独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只需提供加载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即可)。
3.2.2 投标人须具有施工劳务作业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3 投标人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部分已取消劳务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地区提供相关政策文件)。
3.2.4 投标人应承诺严格执行国家及地方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
注:在投标函中进行承诺响应。
3.3 投标人其它要求
3.3.1 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2018年度的经审计的资产负债表或财务报告,以证明其不存在资不抵债的情况。
3.3.2 人员要求
3.3.2.1 项目负责人:具有类似工程业绩,且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自2017年01月01日至2019年12月30日无行贿犯罪。
注:在投标函中进行承诺响应。
3.3.2.2 具有工程序列(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在施工期间不得担任其他在建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
注:在投标函中进行承诺响应。
3.3.2.3 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员):具有不少于比例50:1(即50人必须配备一名专职HSE管理人员,不足50人的按50人进行配置)专职安全员,且应具有在有效期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C类)。
注:在投标函中进行承诺响应。
3.3.2.4 提供拟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质量管理人员、成本核算人员的社保管理机构出具的的社保情况证明原件影印件(社保管理机构盖鲜章(或为在线查询打印的社保证明加盖网上查询专用章也可),出具证明的时间要求在招标公告发布日之后,开标日之前或显示在有效期内)。同时社保证明文件必须证明其为投标单位人员。
3.3.3 投标人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3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须具有不少于1项类似工程的业绩。业绩证明材料为合同主要页。
3.3.4 信誉要求
3.3.4.1 投标人不存在被国家有关行政机关、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中止、取消交易资格的情形。投标人没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限制参与招投标活动的情形。
3.3.4.2 投标人在近三年(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内无直接影响本项目履约能力的违法、违规不良记录;不良记录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形:受到行政处罚;因涉嫌犯罪被办案机关立案追查、审查起诉、被法院判决有罪;在和招标人历史商业活动中存在因商业欺诈、产品质量问题等实质性侵害招标人权益的行为;未被国家、招标人及其上级部门明文规定暂停或取消交易资格。
3.3.4.3 投标人没有处于被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3.3.4.4 投标人存在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否决:
(1)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投标人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信用中国”网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3)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在本文件规定的时间内有行贿犯罪的(以判决生效日为准)。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查询“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网站,投标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拟委任的设计负责人、拟委任的施工负责人被列入黑名单且移除黑名单日期在开标截止日之后的。
以上(1)—(4)条款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在相应网站的查询结果为准。
提醒:本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的内容将包含单位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姓名等相关信息,以接受社会监督。若有造假,将按照法律法规及本招标文件相关规定处理,请投标人认真核实投标资料,确保真实无误。

4.

凡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请于北京时间 2020 年 3 月 2 日 08:00:00 至2019 年 3 月 9 日17:00:00报名,并向本招标公告指定账号电汇或网银转账招标文件款项(帐号后附),招标文件每标段售价为 500 元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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