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开发区华能实业有限公司2020-2022年1-6号炉炉底渣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福州开发区华能实业有限公司2020-2022年1-6号炉炉底渣销售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HNZB2020-03-1004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2020-2022年1-6号炉炉底渣销售招标人为福州开发区华能实业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1-6号炉炉底渣销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对华能福州电厂2020年4月1日(具体时間以采购人通知进场时間为准)至2022年12月31日期間,1-6号炉的炉底渣(其中1-4号炉为湿渣,5-6号炉为干渣)销售(含运输等服务)进行总承包,按实结算,1-4号炉计量方式按每月渣总产量=1-4号炉粉煤灰产量×12.5%÷(1-12.5%)(预估2万吨/年左右,上述数据仅供投标人参考,招标人不作承诺),5、6号炉的炉底渣实际重量以甲方地磅称重为基准进行结算(预估4万吨/年左右,上述数据仅供投标人参考,招标人不作承诺)。承包单位处置炉底渣过程必须符合环保要求,并接受我司全过程监督。本项目的具体工作范围、内容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的技术规范书。
销售期限采用1+1+1模式,每年签订一次,计划从2020年4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具体时間以采购人通知进场时間为准。若推迟,后续服务期限不顺延(因期限变更造成的所有风险、损失由各方自行承担,互不追责),履行合同期間价格不作调整。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 通用条件: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涵盖建筑材料等相关内容;国家规定的其他条件(如国家强制性行业要求、资格条件等);
3.2.2 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15-2019年五年間,有炉底渣销售或使用业绩。(业绩须提供合同扫描件,扫描件应包括合同承包范围、服务期限、签订时間等关键页);
3.2.3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2.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5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500平方以上的仓库(具备防雨、防风、地面硬化功能),需提供自有仓库证明(要提供仓库相片、注明仓库的地址、详细到镇(或乡)的行政村)或签订的租赁协议;应至少配备5部有顶部遮盖的运输车辆和一部铲车,需提供自有运输车辆证明或签订的运输协议(若为自有车辆要提供行驶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若租赁车辆要提供车辆行驶证复印件,同时写明“同意提供招标单位运输使用”的意见。属于公司性质的行驶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属于私人性质的行驶证复印件需车主签名并提供车主身份证复印件。铲车需提供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材料),正式签订合同前招标人进行实地确认,不合格者取消中标资格。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03月04日至2020年03月11日,购买招标文件。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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