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新建济南至莱芜高速铁路JLZQTJ-3标段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山东省新建济南至莱芜高速铁路JLZQTJ-3标段物资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TGJ2020-CG006
1.招标条件
新建济南至莱芜高速铁路站前工程项目已由山东省交通厅关于新建济南至莱芜高速铁路项目港沟至港城段初步设计及概算的批复(鲁交铁机2019【16】号)文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业主)为济莱高速铁路有限公司和济南交通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建设单位(业主)自筹,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中铁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济莱高铁JLZQTJ-3标项目经理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现对本项目施工用自购物资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概况
新建济南至莱芜高速铁路站前工程JLZQTJ-3标段,位于山东省济南市章丘区境内,起讫里程DK38+051.367~DK55+655.000,线路长17.603km。主要工程路基工程5.231km(含章丘南站);桥梁工程5.521km/11座:其中特大桥3座,大桥5座,中桥3座,框架桥2座;框架桥涵14道;连续梁共3联,即(28+3-48+28)m跨沙湾村河连续梁,(60+100+60)m跨S24S省道连续梁、(76+136+76)m跨京沪高速公路连续梁;隧道工程6.861km/6.5座;制架箱梁共250榀;无砟道床34.83铺轨公里;章丘南站雨棚、照明及区间声屏障施工。

2.2招标内容:
掺合料、中空锚杆、连续梁支座、声测管,共划分为6个包件,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公告附件1。
2.3计划供货期:
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自招标人下发第一份物资需求计划开始,至招标人书面通知供货完成为止。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营业范围/许可和认证/生产能力/财务能力/质量保证能力/供货业绩/履约信用/其他要求)如下:
3.1.1掺合料(粉煤灰和矿粉)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生产能力要求:生产厂家具有分选设备,粉煤灰年均产量达到8万吨(含)以上,能生产使用于C50以下混凝土(Ⅱ级),C50及以上混凝土(Ⅰ级)所用粉煤灰。生产厂家矿粉年产量达20万吨及以上;能生产使用于C50及以上混凝土(S95级)所用矿粉。
④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2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且取得符合上述条件生产厂家的授权书(需提供生产厂家相应资质文件);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在此期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⑤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2018-2019年生产厂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9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⑦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名单内。
⑧其他要求:
a.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存在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路局、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
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
c.不接受被列入“2018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d. 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2中空锚杆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供应能力的生产商或代理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生产能力要求:配套设施完善,且年产量不低于20万套或80万米。
④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代理商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含)人民币且取得符合上述条件生产厂家的授权书(需提供生产厂家相应资质文件);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在此期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⑤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2018-2019年生产厂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9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⑦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名单内。
⑧其他要求:
a.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存在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路局、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
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生产商不得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件的投标;代理商必须具有满足本资格条件要求的生产厂家出具的针对投标包件授权函。
c.不接受被列入“2018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d. 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3.1.3连续梁支座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已获得中铁检验认证中心CRCC认证,并且在有效期内,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生产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商应具有合格的配套专业生产设备或生产作业线,具有年产1000套铁路桥梁支座以上的生产能力,生产工艺、装备、运输必须符合国家产业发展的相关规定。
④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5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在此期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⑤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2018-2019年生产厂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9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具有在设计时速350km/h高速铁路正线工程稳定供货一年以上的业绩,且高铁供货业绩不低于1项。
⑦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名单内。
⑧其他要求:
a.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存在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路局、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
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c.不接受被列入“2018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d. 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e.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1.4声测管
①营业范围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招标物资生产能力的生产商,并且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有效的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②许可和认证要求:生产厂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产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
③生产能力要求:配套设施完善,且年产量不低于20万米。
④财务能力要求:投标产品生产厂家注册资金不低于1000万元(含)人民币,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2017年-2018年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复印件(在此期间成立的公司提供成立以来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审计报告及财务报表)。
⑤质量保证能力要求:投标人须提供投标物资2018-2019年生产厂省、部级及以上专业检测机构出具的投标物资的质量检验报告。
⑥供货业绩要求:投标人具有2016-2019年内投标物资同类型项目或国家大中型项目供货业绩的相关证明材料不少于两份(附中标通知书、供货合同复印件等)。
⑦履约信用要求: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最近两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两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同时,要求企业开户银行出具的信贷证明或至少三家同类投标物资已供买方或使用单位出具的履约情况证明;不在信用中国网站失信名单内。
⑧其他要求:
a.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未被列入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近三年内未受过县市级以上交通、建设、质量监督等行政主管部门的处罚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投标人不存在国家铁路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路局、济南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在信用评价、抽样检验、招投标、物资供应中因不良行为被限制投标且仍处于处罚期的情况。
b.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或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公司关系,不得参与同一个包件投标。
c.不接受被列入“2018年中国铁建合作方风险警示名录”中的投标人。
d. 投标人应具备提供延伸服务的能力,具备跨地域的供应、集散能力。
e.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3.2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0年03月02日00:00至 2020年03月08日23:59时止(北京时间、下同)收其投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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