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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湾核电站至连云港石化基地供能管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施工图设计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3-02  浏览次数:0


田湾核电站至连云港石化基地供能管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施工图设计招标公告

田湾核电站至连云港石化基地供能管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与施工图设计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田湾核电站至连云港石化基地供能管道工程(项目名称)已由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委会批准启动建设,建设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江苏方洋能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连云港徐圩新区;
2.2项目规模:项目建设起点为田湾核电站围墙,终点为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位置暂定为港前大道与苏海路交叉口),全长约21km,一期供能能力为蒸汽600吨/小时,二期建成后供能能力将达到蒸汽1800吨/小时。
2.3项目概算:400万元;
2.4设计周期:共计101天,1、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田湾核电站至连云港石化基地供能管道工程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稿;可行性研究报告评审通过后21日内,完成初步设计成果;初步设计成果评审后50日内,完成项目施工图设计成果;2、根据招标人需要,组织可研与施工图设计专家评审,按照招标人、评审会或政府主管部门要求对成果进行修改;
2.5质量标准:依据招标文件、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地方标准规范及地方政府规程等文件要求、规定完成全过程设计,方案和施工图设计成果须通过招标人及审查机构审核;
2.6招标范围:工程建设需要的工程勘察、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现场服务、参与设备和系统调试、协助参与竣工图审核等;未尽事项详见招标任务书。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合格条件:
3.1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投标人须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3投标人须具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或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B2、GC2、GC3、GD2等级别);
3.4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项目负责人须持有工程设计类注册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执业资格证书注册单位与项目负责人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须为同一单位),并具有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6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7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违法违规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8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必须为本单位职工,资格审查时提供项目负责人注册资格证书、技术职称证书、劳动合同(有效期内的)及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由社保部门出具并加盖社保机构章或社保机构参保缴费证明电子专用章,在本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时间至少应当包括2019年8月至2020年1月)。项目负责人必须全程参与招投标过程,含开评标、异议投诉处理等;
3.9本工程执行苏信用办【2018】23号文。在评标阶段,投标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评标委员会不得推荐该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至发出中标通知书的期间,公示的中标候选人正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重新确定中标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公布为准,惩戒期限自网站上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开始,直至撤销或更正信息中载明的发布时间的期间。不同网站公布的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存在差异的,以“信用中国”公布的信息为准;
3.10本工程招标工作执行苏建建管(2013)508号文、苏建招函〔2017〕12号、连建发[2018]95号执行、连建发[2018]421号、苏建招办[2019]2号执行。投标人及项目负责人无不良行为(应在公示期内的不良行为)、不出借挂靠资质、项目负责人及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无行贿行为等采用信用承诺方式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详见招标文件);
3.11本工程执行连建发〔2018〕96号“关于印发《连云港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投拆处理程序》的通知”,连建发〔2018〕95号“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3.12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有隶属关系(包括控股)或同一法人下属连带关系(包括控股或参股)或相互参股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法人代表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企业,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段投标,否则其投标均作无效标处理;
(2)招标人谢绝挂靠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如发现挂靠单位报名,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如在招投标过程中发现挂靠单位投标并中标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没收投标保证金;
(3)投标企业整个招投标活动所提交的所有材料都必须是真实有效的,一旦发现有虚假行为,招标人将立即中止该投标人的投标活动,并上报相关主管部门追究责任。
4.资格审查应提供的资料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提供有效的: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获取时间:2020年2月28日至2020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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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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