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15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项目资格预审招标公告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15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乙烯部分)30万吨/年淤浆法高密度聚乙烯装置等2个主项EPC总承包二次招标资格预审公告
1.招标条件
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15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乙烯部分)已由宁波市发改委以发改审批[2018]266号文核准,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石化股份计〔2018〕272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15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乙烯部分)30万吨/年淤浆法高密度聚乙烯装置等2个主项EPC总承包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意向的申请人(或潜在投标人)报名参与资格预审(或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招标项目名称: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15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乙烯部分)30万吨/年淤浆法高密度聚乙烯装置等2个主项EPC总承包。
2.2建设地点:浙江省宁波石化经济技术开发区甬舟高速南侧。
2.3建设规模:中石化宁波镇海炼化有限公司扩建1500万吨/年炼油120万吨/年乙烯项目(以下简称“扩建项目”)(乙烯部分)拟新建120万吨/年乙烯裂解、27.4/60.2万吨/年环氧丙烷/苯乙烯、60万吨/年裂解汽油加氢、16万吨/年丁二烯抽提、40万吨/年芳烃抽提、10/4万吨/年MTBE/丁烯-1、80万吨/年乙二醇、30万吨/年高密度聚乙烯、30万吨/年聚丙烯、16万标方/小时POX等11套工艺生产装置;以及相关总图运输、储运、给排水、供热、供电、电信、环保、生产管理等配套公用工程、辅助工程等约56个主项(具体以总体设计批复或基础工程设计批复为准)。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设计文件及技术资料。
2.4建设投资:扩建项目(乙烯部分)可研批复总投资约267亿元。本标段暂估合同金额约129330万元。
2.5计划工期:约637日(含设计周期,自开始工作日期始至中交日期止),主要工期节点:
开始工作日期:2020年3月31日;
中交日期:2021年12月28日;
交工日期:2022年6月30日。
2.6标段划分:不分标段。
2.7标段招标范围:
包括30万吨/年淤浆法高密度聚乙烯装置(主项号1212)EPC总承包、30万吨/年气相法高密度聚乙烯装置(主项号2212)EP总承包。除本条明确EPC或EP工程总承包范围不含的内容外,本标段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相关主项建设相关设计(含详细设计、非标设计、竣工图编制等);采购、施工、试验调试、检测及监造、技术服务、试车投运、中交及交工等;包括相关化学清洗、化工原料(催化剂等)装填、数字化交付、项目文件归档、缺陷责任期间修复、保修期保修,配合竣工验收及性能考核、用户培训等;包括需专业分包的其他相关工作以及应发包人要求实施的其他内容。工程总承包单位对承包范围内的技术、质量、安全、进度、费用等全面负责。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图纸或资料。以上主项名称及主项编号,项目基础设计批复时可能略有调整或修改,需以扩建项目基础设计批复文件为准。总体设计批复中的“聚烯烃地面火炬及回收系统”主项内容已纳入30万吨/年气相法高密度聚乙烯装置(主项号2212),属于本次招标范围。
EPC或EP工程总承包范围不含以下内容:
(1)相关主项工程桩施工,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2)相关主项基桩检测,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3)相关主项无损检测,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4)相关主项新建绿化工程,由招标人另行发包;
(5)相关主项单体重量80吨以上的大件设备吊装,另行发包;
(6)30万吨/年气相法高密度聚乙烯装置(主项号2212)土建及安装工程工程施工,另行发包。
3.申请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申请人应具备以下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及一般纳税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资质证书:
①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证书;
②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部门(原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颁发的特种设备压力管道(GC1)、压力容器(A1和SAD)设计许可证。
(3)持有有效的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4)申请人业绩:①201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ST GPE及Lyondbasell ACP工艺技术30万吨/年及以上的聚乙烯装置工程设计业绩;与聚乙烯专利商ST、Lyondbasell之间无专利侵权、技术秘诀知识产权等纠纷问题(要求提供申请人与相关专利商的合作意向证明文件或保密协议);②2010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具有大型石油化工工艺装置工程总承包业绩(装置已投产并运行稳定)及数字化交付相关业绩;
(5)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6)近三年以来未发生骗取中标、严重违约等不良行为,无重大工程质量、安全事故。
3.2本次资格预审不接受联合体资格预审申请。
3.3本次资格预审要求申请人拟派人员资格要求为(项目建设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允许不得兼职非中国石化镇海基地的其他项目):
(1)项目经理,要求持有以下三类证书之一者: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或机电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均应注册于投标人单位);具有大型石油化工工程工艺装置类工程总承包项目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要求持有国家注册化工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具有大型石油化工工程工艺装置类工程设计负责人或主要专业设计业绩;
(3)施工负责人,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具有大型石油化工工程工艺装置类项目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或施工现场管理经验;
(4)安全负责人,要求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
(5)质量负责人,要求持有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持有省部级主管单位颁发的质量员证;
(6)采购负责人,要求持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
3.4申请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资格预审。若下载了资格预审文件后决定不参与资格预审,请在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间4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否则招标人将按照《中国石化建设市场诚信体系管理办法》相关条款的规定给予限制投标的处理(特殊原因及不可抗力的情形除外)。
4.资格审查方式
4.1若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在5家以上,按照资格预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4.2若参与(即获取资格预审文件、递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资格预审的申请人在5家(含5家)以下,按照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届时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将通知(格式见附件)获取资格预审文件的申请人直接参与投标。
4.3本次资格预审采用有限数量制,通过资格预审的申请人限定为5家。
5.获取资格预审文件时间:2020年2月27日9时00分至2020年3月3日9时00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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