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水镇生活污水收集及污水提升工程招标公告
清水镇生活污水收集及污水提升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清水镇生活污水收集及污水提升工程已由盘锦市大洼区行政审批局以《关于清水镇生活污水收集及污水提升工程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大行审发【2020】9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盘锦市大洼区清水镇人民政府,工程建设资金为上级专项拨款及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清水镇生活污水收集及污水提升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清水镇
2.2总投资:910万元。
2.3招标范围:新建地下生活污水提升泵站,新建雨水井,新建污水井,铺设管道,设防护固栏。(具体内容详见招标工程量清单)。
2.4工期要求:2020年3月25日至2020年8月30日,计划工期158天(最终以签订合同工期为准)。
2.5质量标准: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必须持有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营业执照,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2015新标准)叁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或建筑工程(注册建造师)二级】(含)以上资格及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的并经过IC卡刷卡认证通过的项目经理(建造师)(未列入信息数据库管理的除外)。
3.4投标人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应具有与投标人单位签订的一年以上(含1年)的劳动合同和社会养老保险关系证明。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投标人须提供省(市)信用办或相关监管部门备案或认可的信用服务机构出具的信用等级BB级(含)以上信用报告。
3.7本次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即完全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人资格审查。
4.投标保证金
需提交投标保证金18万元递交到盘锦市公共采购交易中心大洼分中心,投标保证金须在2020年3月13日15:00前完成。(投标单位从基本账户汇出,并注明项目名称,否则,因款项用途不明导致投标无效等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投标保证金交纳的形式以招标文件为准。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有关凭证。投标文件中未附有缴纳投标保证金有关凭证的,其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报名的投标者,投标资格确认后,请于2020年2月24日至2020年2月29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按照相关程序下载招标文件。
5.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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