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
项目名称 |
泰州市公安局应急屯警备勤用房项目 |
项目编号 |
3212011806270101 |
招标人名称 |
泰州市公安局(代建方:泰州市交通产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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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批准机关名称 |
泰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
资金来源 |
自筹 |
项目规模 |
建筑面积4155平方米 |
建设地点 |
泰州市公安局(北院)大院东南侧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公告开始时间 |
2020年2月26日12:00 |
公告结束时间 |
2020年3月3日12:00 |
标段具体信息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发包内容 |
合同估算价(万元) |
本标段计划工期 |
3212011806270101-BD-002 |
泰州市公安局应急屯警备勤用房配电房工程(含北院原配电房改造) |
电气工程配电房工程 |
500.00 |
45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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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应当具备的主要资格条件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电力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或者[输变电工程(2015新标准)三级](含)以上 |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
[电力工程二级](含)以上或者[机电工程二级](含)以上 |
对投标人的其它
要求 |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2、投标人需具有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承试类五级(含)以上等级,并在有效期内;3、中标单位必须确保本工程在工期内通过供电部门的合格验收;4、付款方式:工程合同签订后进场施工前预付合同价的1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通电后付至合同价的70%,工程竣工结算核对并双方确认签字后付至双方确认价的97%,余款在质保期满后一次性付清。 |
招标(资审)文件获取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年2月26日12:00至2020年3月3日12:00购买招标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