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阳食品公司屠宰厂配电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一、本招标项目 建阳食品公司屠宰厂配电改造工程(招标编号:YMFJNPJY招(2020)011号已由南平市建阳区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食品公司,建设资金来源 财政拨款 ,招标人为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食品公司 。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国内符合相关资质的施工单位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投标。
1.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1. 工程建设地点: 福建省南平市建阳区食品公司 ;
1.2. 工程建设规模: 工程总投资约497655元;
1.3. 招标范围和内容: 建阳食品公司屠宰厂配电改造工程施工图上所有的内容,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预算为准,招标图纸为依据;
1.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 497655.00元 ;本工程发包价为预算价的下浮10%,发包价为人民币450282元。(含勘察设计费23918元)注:以实际工程量结算。
1.5. 工期要求:3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 为 / ;
1.6. 标段划分(如果有): 无 ;
1.7. 质量要求: 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
2.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2.1. 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 三 级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施工企业。
2.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机电工程 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2.3. 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2.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
2.5.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人的企业法人或拟派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没有被列入《关于建立福建省建设市场法人和自然人违法违规档案制度试行办法》(闽建法[2007]15号)规定且未被我区建设行政监管部门列入“黑名单”的从业限制;投标人没有因违法违规被限制参加相应项目投标 。
2.6.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7.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3. 有意向的单位,请于2020年02月26日至2020 年03月 1日(节假日不休),每天上午 8 时 3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4 时 30 至 17 时 30分(北京时间,下同),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份售价 300 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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