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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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乌东德水电站禄劝县移民安置建设风貌提升改造工程已由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和经济贸易局以禄发改【2017】194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禄劝彝族苗族自治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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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招标内容:
乌东德水电站禄劝县移民安置建设风貌提升改造工程 |
2.2 招标范围:
乌东德水电站禄劝县移民安置建设风貌提升改造工程工程量清单所示范围。 |
2.3 总投资:22420万元 |
招标规模:180.66万元 |
2.4 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
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
2.5 项目实施地点:禄劝县境内 |
2.6 项目实施时间: |
2.7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2.8 其他:计划工期:90日历天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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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第一中标候选人的行贿犯罪档案信息查询,招标人等可以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相关信息。 |
3.2 本项目对失信被执行人,按照《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执行。由招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投标人是否为失信被执行人,提供给评标委员会。
对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处理方法和评标标准:执行《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昆明市严重失信主体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惩戒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规【2019】2号文)规定。 |
3.3 根据《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68号)的规定,在工程项目招投标过程中,若中标人有拖欠工资重大违法行为,取消其中标资格。招标人在发放中标通知书前,应当以查询函的方式统一向当地人社部门函请出具中标人“工资支付信用记录”等相关记录信息。 |
3.4 其他:3.5.1资质条件:(1)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2)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
3.5.2财务要求: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近三年(2017年-2019年)的财务报表(2019年新成立的公司可不用提供财务报表。)。
3.5.3业绩要求:2017年至今承担过1项类似业绩。
3.5.4信誉要求:投标人2017年至今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者投标资格被暂停、取消,或者财务被接管、冻结、破产等状态,没有处于禁止市场准入的情形。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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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0-09-21 16:05 至 2020-09-28 23:59 (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