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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投资河南公司神华虞城风电项目第二次设备采购变更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2-25  浏览次数:0


国华投资河南公司神华虞城风电项目二次设备采购变更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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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华投资河南公司神华虞城风电项目二次设备采购变更公告
招标项目编号: CEZB200100291
招标项目名称: 国华投资河南公司神华虞城风电项目二次设备采购
标段(包)编号: CEZB200100291001
原公告: 现公告:
1、售标结束时间:2020年01月23日 16时30分00秒 1、售标结束时间:2020年03月02日 16时3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2月19日 09时00分00秒 2、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03月30日 09时00分00秒
3、
4、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主要设备(综合自动化、调度自动化、风功率预测系统、直流电源系统)必须符合国标技术规范和设计文件要求具有相应产品生产许可证,提供产品需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综合自动化系统、调度自动化系统、直流电源系统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10套(含)风电行业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型号数量页、签字盖章页),在投标人投资的项目或同一集团内关联企业使用的业绩均视为无效业绩,需提供使用单位提供的设备运行证明文件; 4)风功率预测系统业绩要求:2015年1月1日至今至少有20套(含)风电行业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型号数量页、签字盖章页),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至少已运行5年,在投标人投资的项目或同一集团内关联企业使用的业绩均视为无效业绩,需提供使用单位提供的设备运行证明文件; 5)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或有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的两个及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4、1)投标人必须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设立,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投标设备需有国家权威检测机构出具的型式试验报告; 3)投标人近五年(2015年1月1日至今)风电行业110KV及以上变电站10套及以上投标相关产品的业绩(提供合同首页、型号数量页、签字盖章页),在投标人投资的项目或同一集团内关联企业使用的业绩均视为无效业绩,需提供使用单位提供的设备运行证明文件;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以上法人,或有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关系的两个及以上法人,只能有一家参加;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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