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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管理处2020年度大铲岛分输压气站人员日常上、下岛用船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2-24  浏览次数:6


广东管理处2020年大铲岛分输压气站人员日常上、下岛用船租赁服务招标公告

广东管理处2020年大铲岛分输压气站人员日常上、下岛用船租赁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Y19-SH07-FW617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东管理处2020年大铲岛分输压气站人员日常上、下岛用船租赁服务项目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西气东输管道分公司。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渡海用船综合服务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广东管理处大铲岛分输压气站位于深圳市前海湾大铲岛大铲村旁,目前实际在岛住宿人员为25人左右。为保证站内正常生产运行,满足大铲岛站员工日常上、下岛用船需求,需委托第三方为我方提供专业、专项日常人员、物资上、下岛渡海用船综合服务。
2.2 招标范围
广东管理处2020年大铲岛分输压气站人员日常上、下岛渡海用船综合服务。
2.3 主要服务内容:提供供我方大铲岛站人员及物资上、下岛渡海用船综合服务。
2.4 服务标准:
1.服务方所提供船只为此项目专用,服务期内不可为其他项目提供服务,服务船只不可无理由进行更换;
2.距离大铲岛站2海里距离范围内,服务方必须自有或被授权陆侧码头使用权;
3.服务船只船况良好,必须为服务方自有资产,且适航、停泊相关资质手续齐全;
4.服务期限内,服务方为我方提供不少于800航次渡海用船综合服务(往返为1航次),以我方实际需求为原则,随时(具备安全航行条件下)提供渡海用船综合服务;
5.服务方为本服务项目配备固定及备用船长、水手各一名,均持有效船员适任资质证书,经验丰富;
6.服务期限内,服务方必须为提供服务的船只、船员购置相应保额保险,且承诺购买乘员险;
7.服务方应具有成熟的航海及船只运行管理经验,制度完善,有船只定期维保计划、记录,船只运行安全受控;
8.服务方为我方提供陆侧码头方固定停车位1个,且可临时调整临时停车位若干,负责车辆停放时段的车辆管理,承担产生的所有费用;
9.服务方承担服务期内船只维护保养、边检报批等一切手续办理及相关费用支出;
10.服务方承担服务船只航行及停泊期间一切安全事项管理并接受我方监督管理;
11.服务方负责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所有有关事项的沟通协调,服务质量作为服务效果考核指标。
2.5服务地点:深圳市大铲岛站。
2.6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日期起至2020年12月31日。招标结果有效期为3年。若2020年度甲乙双方对服务内容及效果满意无异议,合同自动续签1年(即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依此类推,服务满3年后重新招标。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资质与业绩要求:
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投标人至少拥有自由船只1艘及以上,承诺为本项目提供专用船只1艘(船长不小于10m,载客数量不小于10人,能满足有义波高不低于1米,蒲式风力4级及以上的海况),并有临时调派保驾船只能力,保证保养期等特殊时期的正常服务。
(3)投标人须具有下列所有资质证书(包含但不限于):《船舶适航证书》、《船舶检验证书》、《船舶国籍证书》等资质类证书。
(4)投标人须提供专职为本项目服务的船长、水手各1名,用于临时调换的备用船长、水手各1名,均须持有效期内的船员适任证书,航海经验丰富,均与服务方存在合法劳动关系。(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投标人必须为拟参与本项目的船只、船长、水手购买相应保额保险,且保证购买乘员险。所有保险生效期须涵盖本项目服务期。(需提供购买保险的复印件)
(6)距离大铲岛站2海里范围内,投标人须自有陆侧码头,或租用陆侧码头,具有陆侧码头使用权。(需提供自有资产说明文件或使用权有效协议等说明性文件)
2)业绩要求
近年(2017年-投标截止日)承担并完成至少1项有关船舶码头服务、或人员及物资渡海、航海服务相关业绩(须提供合同等业绩证明材料)。
3.2 财务要求
投标人未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的;未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投标人需提供近3年度(2016-2018)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或近供近3年度(2016-2018)公司财务部门出具的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若投标人成立年度不足,仅需提供成立至今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公司财务部门出具资产负债表和损益表(利润表)复印件并加盖服务商公章。
3.3 信誉要求
(1) 投标人在最近三年内(2017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未发生重大航海安全问题;
(2) 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www.gsxt.gov.cn)列入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未被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4) 2015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
(5)未被中石油总部、中油管道及招标人列入黑名单。
3.4项目负责人要求
项目负责人在类似服务项目及同等规模项目中担任过项目负责人及以上职务,且不得担任其他在实施本服务项目的负责人。(需提供项目负责人的业绩证明文件和不担任其他在施项目的项目负责人承诺书)。
3.5其他要求:
(1)投标人提供参与投标的船只、船长、船员均为我方提供专职服务,不可承担除我方要求之外的其他服务任务。
(2)投标人须为本项目提供陆侧码头固定停车位1个,具有临时调配临时停车位若干的能力。
(3)本次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北京时间 2020 年 2月 21日至2020 年 2 月 26日17:00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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