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雄安绿博园-衡水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招标公告
河北雄安绿博园-衡水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项目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雄安绿博园-衡水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已由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以河北雄安新区管理委员会改革发展局关于同意开展河北雄安绿博园衡水园项目前期工作的函,雄安改发(前期)【2020】2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衡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工程名称:河北雄安绿博园-衡水园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2.建设地点:本项目建设地点位于河北雄安绿博园区东南部区域,东临规划水系,西至大张堡村东侧,北至南河照村北侧,南至容易线。3.建设规模:本项目主要建设城市片林1000亩和展园3000平方米。4.质量标准:合格
2.2招标范围:衡水林总面积约为1000亩,包括地形、种植、道路场地、配套服务设施及其附属工程3000平方米、水电配套等内容。衡水城市展园位于衡水林范围内,展园面积约3000平方米,其中核心建筑面积约300-500㎡。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1)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风景园林工程设计专项资质甲级、建筑行业(建筑工程)设计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2)①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园林绿化施工或园林绿化工程等相关内容;②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③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单位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项目团队或联合体成员内应包含至少1名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贰级及以上的注册建造师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B类);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其它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投标处理。2、本项目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3、在“信用中国”网站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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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投标。(3)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头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4)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4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0-02-19 09:00至2020-02-23 17:00(北京时間,下同)下载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售后不退。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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