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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2020半年计划加氢/焦化钝化剂/除臭剂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             发布日期:2020-02-19  浏览次数:3


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2020半年计划加氢/焦化钝化剂/除臭剂采购招标公告

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2020半年计划加氢/焦化钝化剂/除臭剂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DQSH-WZ-GKZB2020-01-006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2020半年计划加氢/焦化钝化剂/除臭剂采购)已按要求履行了相关报批及备案等手续,资金来源(生产计划)已落实,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其进行招标。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在线购买。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除臭:
由于含硫原油的加工量不断增加、装置长周期、满负荷的生产运行、聚集在设备及管线内部的有毒有害等物质不断增加,给停工吹扫及检修的环境和安全带来很大隐患。停工吹扫时,积存在设备内的硫化氢、小分子硫醇、氨氮等有毒有害物随放空蒸汽扩散到装置现场及周围的环境中,不仅会散发出恶臭的味道,还可能对检修及周围人员造成伤害,因此对容器进行除臭清洗非常必要。
卖方将停工除臭剂供应给买方,并在买方加氢二车间加氢精制装置上使用,对相关设备进行去除硫化氢、NH3等恶臭清洗,防止硫化氢、NH3等污染环境,确保装置检修期间环境、设备及人员安全。
钝化:
在装置日常运行中,因硫化亚铁自燃烧坏设备及设备内填料的事故均有发生,特别是在停工检修时给装置及检修人员的安全带来极大危胁。因此装置在停工检修时进行硫化氢等和硫化亚铁的清洗十分必要。
卖方将硫化亚铁钝化剂供应给买方,并在买方加氢精制装置、焦化装置上使用,对相关设备进行硫化亚铁钝化防止硫化亚铁自燃,确保装置检修的环境、设备及人身安全。
本次招标物资:除臭剂、钝化剂数量12.2吨。
最高限价:19万元。
交货地点:大庆石化公司物资供应中心龙凤库化工组。
运输方式:公路运输。
交货期:代储协议生效后,按买方通知的时间及数量交货。
结算方式:验收合格后,凭卖方开据的增值税发票和《代储物资出库单》及炼油厂出具的合格说明支付全部货款。
签订合同方式:本次供需双方签订代储协议,供方保证在需方库房代储的物资在保质期范围内,对超过保质期的物资,供方无偿调换。由于需方生产变动等原因对不能继续使用的代储物资供方返厂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由供方自行承担,需方根据本企业生产计划有权随时调整供货量及终止代储协议履行。
出现问题供方技术服务人员到达现场时间:48小时(含)内派人到现场解决问题。
技术主管部门:大庆石化公司科技与规划发展处
使用单位: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
2.2招标范围 招标物资明细见下表:
序号 物资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备注
1 钝化剂(硫化亚铁) 投标企业型号(必须填写) 3.6 柴油加氢精制装置
2 除臭剂 投标企业型号(必须填写) 3.6 柴油加氢精制装置
3 钝化剂(硫化亚铁) 投标企业型号(必须填写) 5 延迟焦化
备注:投标人需承诺投标产品为非危险化学品,不填写规格型号及数量将废标。
2.3技术要求
见附件《大庆石化分公司加氢精制、焦化装置除臭剂、钝化剂招标技术要求》。
2.4产品标准要求
1、产品执行国家标准时,提供相关国家标准复印件。
2、产品执行企业标准时,需提供经地方政府部门备案的或“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可查询的有效的企业标准。
3、企业标准规定的检测项目,首先应执行国家标准,对于没有相应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项目,其分析方法要具有可操作性,计算公式符合逻辑,且不能指定具体品牌的分析仪器。投标商中标后其企业标准交由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审查,如果中标人的企业标准不能通过大庆石化公司质量管理部门的审查,由使用单位负责联系中标人,将审查意见通知中标人,由中标人提出修改方案,直至满足要求。如果中标人不同意修改或修改意见不能满足要求,我公司有权拒收中标人的产品。
2.5其他需说明事项
为大庆石化公司炼油厂提供投标产品的投标人,在接到中标通知书一周内,携带相关资料赴大庆石化公司进行技术交流,签订技术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大庆石化分公司加氢精制、焦化装置除臭剂、钝化剂招标技术要求》。
三、投标人资格条件(申请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须提供:
3.1、资质要求
3.1.1、营业执照,经营范围要包含所供物资或物资类别(具备生产制造能力);
3.1.2、银行开户许可证或者开户银行出具的企业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3.1.3、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评标时以国家认监委统一查询平台查询验证为准http://cx.cnca.cn/);
3.2、使用业绩要求
需提供2010年以后国内炼油化工行业加氢装置中3套以上成功除臭和钝化应用的业绩和焦化装置3套以上成功钝化应用的业绩(包括使用单位的有效联系方式),提供使用单位出具的使用报告并加盖该技术部门或使用单位公章。(使用报告内容要包括:使用单位、使用时间、使用效果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买方有权利对投标供应商提供的业绩材料进行核实,如发现卖方提供材料不属实,有权取消中标资格或按相关制度进行考核。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有效时间2020-02-19 08:00:00至2020-02-24 23:59:59(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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