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华电力徐电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改造EPC工程招标项目(第2次)招标公告
国华电力徐电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改造EPC工程项目(第2次)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名称为:国华电力徐电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EZB190507141,招标人为国华徐州发电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自筹。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本项目采用全电子招投标方式。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华电力徐电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改造EPC工程公开招标。2.2招标范围及标段(包)划分:投标人负责EPC工程总承包适用于国家能源集团徐电烟气脱硝还原剂液氨改尿素改造项目。包括1、2号机组脱硝液氨改尿素的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制造、供货、运输及储存、施工和安装、竣工、调试工作、168小时满负荷试运行、性能试验、消缺、培训、最终交付投产,原有氨站设备拆除及拆后地面硬化、两套系统过渡,机组加氨装置用氨气的改造等所有工作。
2.3工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5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初步设计审查后开始实施土建工程。4个月内完成尿素车间与水解区建设,6个月内完成项目整体投运,实际投运时间可根据机组停运时间适当调整。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资质条件和业绩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
【2】资质条件:投标人需同时具有:①环境工程(大气污染物防治工程)专项甲级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②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或电力施工总承包壹级资质。
【3】投标人业绩要求:投标人2015年6月1日至招标公告发布之日止须至少完成三项300MW及以上等级机组尿素水解制氨EPC总承包工程项目,且投运一年及以上。投标人须提供符合本招标要求的业绩合同及用户证明或竣工验收证明或回访记录或设备到货证明或业主表扬信,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维护期(工期、服务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其他要求:投标人无中国国家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投标人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认定以1.市场监管总局的“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2.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失信被执行人名单(shixin.court.gov.cn)3.国家发展改革委信用中国。
注:母子公司资质业绩均不得互相借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无。
4.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购买时间:2020年02月17日09时00分至2020年02月22日16时30分。未按本公告要求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每标段/包人民币300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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