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2×660MW机组工程脱硝系统液氨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2×660MW机组工程脱硝系统液氨采购,招标人为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一期2×660MW机组工程脱硝系统液氨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2×660MW机组液氨从2020年3月至12月底用量最大约2292吨,以实际需求量为准。液氨的运入可以充分利用公路运输的便利条件。本次为2020年全年液氨单价寄售招标。
交货期:2020年3月至2020年12月(以实际签订合同的供货期为准)。
交货地点: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魏家峁镇北方魏家峁煤电有限责任公司 ;
招标编号:ZXZB2020-02-001,招标项目汇总号:ZG20200271T00001。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未曾在中国电力招标网(www.dlz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注册。注册联系人:萧敏,手机:13810519997
3.1 通用条件:
3.2 专项条件:
3.2.1 资质要求:投标人若为生产制造商须具备《安全生产许可证》或《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投标人若为代理经销商的,须具备《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许可范围包含本次招标标的物)。
备注:国家或行业有最新规定遵从其规定。
3.2.2 业绩要求: 1、投标方须至少提供1个有效业绩合同,合同须同时满足以下要求:
2、投标方需提供200MW及以上机组良好供货业绩,合同签订时间为近三年(2016年1月至今)评标过程中进行核实,如不符合则视为失去资格。
3、签订合同的供货范围与本次投标产品同类型。(包括合同的封面、产品清册、签字盖章页等及买方联系人电话、通信地址)。
3.2.3 本次招标是否联合体投标:不允许。
3.2.4 本次招标是否接受代理商投标:接受,须出具生产制造厂家的正规授权书及资质证书。
3.2.5 投标人应具备的其他要求:1、运输车辆所在运输企业具备《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包含本次招标货物(运输企业若非本单位,须提供与运输企业的合作协议,并提供合作运输企业的营业执照、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等)。
2、运输车辆具备:
①机动车辆行驶证。
②与核准经营范围相一致的道路运输证。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从2020年2月17日9时起至2020年2月21日17时止(北京时间)报名。
本招标项目仅供正式会员查看,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萧 敏 电话:010-88716602 手机:13810519997 邮箱:xiaomin@dlzb.com 传真:010-887166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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